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一、大同生育保險報銷時間期限
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產后或手術后18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申辦時應填報《職工生育待遇申領表》,并提供以下資料: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核發的生育證明;生育醫療證明、門診病歷、出院小結、計劃生育手術記錄等原始材料;嬰兒出生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用人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后將生育保險費用撥付給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并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發給職工。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辦理生育保險參保手續的,職工發生的生育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懷孕后辭職的話,沒有用人單位,無法報銷生育保險。
二、大同生育報銷內容
1、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
補償標準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
2、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3、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后,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4、職工產假津貼: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
5、計劃生育手術費: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