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西安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二)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
西安生育保險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有:
1、生育醫療費補貼(不包括嬰兒費和超出支付標準的床位費)
2、計劃生育手術補貼(門診和住院)
3、產前檢查費用
4、國家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以上費用報銷的前提是:不超出醫保規定的藥品和醫療項目目錄。
(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二)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1%的生育保險費用,國家則采取稅前列支的辦法來間接資助,可見生育社會保險費用仍然由用人單位負擔。至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的生育保險則由國家財政單獨承擔,個人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由本單位承擔女職工的生育費用。生育保險報銷比例報銷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順產為270%。難產為320%。剖腹產為420%。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