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蘭州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據悉,蘭州市保險新標對執行生育保險部分定額、藥費限額做了調整,還擴大了按項目收費范圍。其中部分定額的人工流產由160元調整為210元,放環術由100元調整為200元,16周以內引產術由800元調整為1000元,16周以上引產術由1400元調整為1800元。藥費限額中的正常產藥費限額由250元調整為200元,剖宮產由500元調整為450元,16周以內及以上引產仍分別為100元和150元。
按規定,發生以下并發癥、合并癥的病種不實行定額結算,納入按項目付費結算:開腹取環或者經腹腔鏡取環;剖宮產合并同時經同一切口實施外科手術或同時實施其他計劃生育手術;分娩引起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活動期、急性脂肪肝,腎病疾病、貧血(輸血)等其他嚴重疾病;參保職工因特殊情況辦理轉診、轉院的,在轉入醫院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支付,然后到轉出醫院按特殊病種合并結算。
蘭州生育保險報銷時限:
蘭州市醫保局從參保職工就醫診治后次月起,根據就醫信息批量計算生育津貼和產前檢查費,并劃入《社會保障卡》,女職工按月持卡到蘭州銀行各網點領取現金。參保職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進行二次報銷的及參保男職工申報享受護理假津貼的,由參保單位經辦人員每月1——19日持相關材料到單位所在地的縣(區)醫保局辦理。業務申請報銷有效時限為產假結束后半年內,逾期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