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指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是計算應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的基數,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般是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具體繳存基數規定依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2018-三門峽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本人2017年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確認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7年度三門峽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0%(14302元/月)確定,下限按照2017年度三門峽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2860元/月)確定。
2018-三門峽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9%,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7%,個人繳0.3%;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7%,個人繳2%。
1、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2、用人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單位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
3、職工參保繳費后中斷繳費的,單位或本人申請,可按照我省規定不同性質企業原職工身份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起始時間
申辦補繳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持身份證原件
2.、《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申請表》
3.、《征集計劃單》
1、在同一繳費年度內已繳納本年度的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在同一繳費年度如果有可選擇的補繳年限,可以多次進行補繳。
2、申請補繳時,由參保人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補繳申請,經辦機構按參保人補繳時選擇的繳費標準以及補繳年限進行補繳。
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根據參保人申請,打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申請表》(以下簡稱《補繳申請表》),并由本人確認后,經辦人員簽字蓋章。
4、申請補繳人員持《補繳申請表》和本人身份證到指定銀行繳費。
5、在同一繳費年度內應繳費未繳費的參保人,下一自然年度信息系統自動作廢其上年度征集計劃,不為其產生下一年度征集計劃,待參保人本人下一年度持身份證原件到經辦機構選擇繳費標準和繳費年限后,經辦機構為其打印《征集計劃單》,參保人持《征集計劃單》到指定銀行進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