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指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是計算應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的基數,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般是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具體繳存基數規定依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2018-南平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7年南平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16087元/月)確定,下限按照(1800元/月)確定。
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無限制,下限按照(1800元/月)確定。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7年南平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16087元/月)確定,下限按照2017年南平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85%(4557.9元/月)確定。
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7年南平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16087元/月)確定,下限按照(1991元/月)確定。
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7年南平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16087元/月)確定,下限按照2017年南平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 60%(3217元/月)確定。
2018-南平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
公司繳18%,個人繳8%;
失業保險
公司繳0.5%,個人繳0.5%;
工傷保險
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
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
公司繳8%,個人繳2%;
(一)福建省企業職工中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系、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
(二)具有福建省戶籍,曾在福建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
(三)具有福建省戶籍,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原國有、集體企業職工下崗后以靈活就業身份首次參保時申請補繳的,應提供材料:
(1)、《靈活就業人員認定表》(街道、社區認定并蓋章);
(2)、原職工個人檔案;
(3)、《參保職工申請政策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審批表》(一式四份);
(4)、戶籍本原件;
(5)、身份證原件。
1.帶上相關材料到社保中心養老保險關系科辦理審批;
2.到社保中心進行補繳數據的預錄入,待數據傳送至主管地稅機關;
3.持經社保中心審批通過的《參保職工申請政策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審批表》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