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指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是計算應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的基數,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般是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具體繳存基數規定依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繳費基數
月繳費基數上限:11802.24元
月繳費基數下限:2135元
繳費比例
養老單位20%、個人8%
醫療單位7.5%+2.5、個人2%+2.5
失業單位2%、個人1%
工傷單位1.0%,個人不繳
生育單位0.6%,個人不繳
繳費流程
1、單位填寫《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加蓋公章
2、單位人員補收,打印繳費通知單
繳費條件
1、單位營業執照或批準成立文件(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2、單位行業類別劃分的說明和相關證明;初次申報的資料必須完整;以后除主營業務發生變化外,可不重復報送。
繳費地點
伊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迎賓路5號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458-3386048
繳費基數
繳納社會保險只能選擇省社平工資的60%或100%兩檔為繳費基數
繳費比例
個人按照繳費基數的20%按月繳納繳費流程
繳費方式
1、臨柜繳費:使用現金的,可直接持現金和《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到銀行的對公窗口繳費;使用支票的,攜帶《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和支票首先到分中心收款崗進行支票背書并領取《銀行進帳單》,然后到指定的聯網銀行辦理繳費。
2、委托扣款:攜帶與開戶銀行簽訂的委托扣款協議到分中心辦理繳費方式變更手續。
3、刷卡繳費:攜帶《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和銀行卡到分中心辦理繳費。
繳費年限
1、不滿45周歲的居民,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
2、參保人年滿60周歲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應逐年延繳,并享受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
3、達到65周歲時仍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差額年限的養老保險費,但一次性補繳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1、須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2、用人單位與補繳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3、省直單位應參保而未參保等原因,導至社保欠繳的,可申請社保補繳。
1、屬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職工的,應提供職工本人的檔案、錄用(招工)審批表、歷年職工勞動手冊等原始資料;
2、屬其他用工形式的,應提供合同書、錄用(招工)審批表(或招工表)、歷年市職工勞動手冊(外地戶口職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資料;
3、未辦理招用工手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如原始工資發放表、考勤表等)
4、提供戶口簿及復印件。
1、申請單位提交相關資料后,由社保經辦人員對補繳資料后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
2、補繳申請受理后,將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補繳手續,用人單位可在手續完成后,憑《受理回執》到保險關系部資料發放窗口領取退回資料。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