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出臺并發布天津市社會保險扶貧政策,支持幫助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及其他社會成員參加社會保險。政策提出,貧困人員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無需個人繳費,由政府全額補貼等多項優惠政策。
1、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扶貧主要對象有哪些?
具有本市戶籍,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未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員、特困供養人員。
2、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扶貧政策主要內容?
符合條件的扶貧對象可以按照現有政策自愿辦理參保手續。由市財政按照城鄉居民個人繳費一檔600元的標準,每年為其代繳50%養老保險費。
對于年滿60周歲,繳費年限仍不滿15年的,由市財政按照一檔600元的標準,一次性為其代繳所差年限50%的養老保險費。
3、殘疾人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扶貧政策嗎?
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自愿參保殘疾人,按照個人繳費900元標準,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或者部分養老保險費。
其中:對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殘疾人,為其代繳全部養老保險費;對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殘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殘疾人,為其代繳50%養老保險費。
4、享受社會救助人員領取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后其享受社會救助資格受影響嗎?
“十三五”期間,在審批或復核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和特困供養待遇時,按月領取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但因為其個人賬戶養老金計入家庭收入,對于個人賬戶養老金計入家庭收入后影響享受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和特困供養待遇資格的人員,不建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5、困難群體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后享受哪些待遇?
一是大病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再次報銷。
二是醫療救助保障,配合民政部門為各類困難人員建立了醫療救助制度,經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后,個人負擔在2萬元以下的救助報銷比例為60%,2萬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按照80%的比例給予再次報銷。
三是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于困難人員患有重特大疾病,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報銷后,醫療費用負擔仍在2萬元以上的,由民政部門牽頭,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配合,按照50%比例給予重特大疾病補助,最高可補助10萬元。
6、工傷保險扶貧有哪些舉措?
一是繼續推進建筑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啟動交通運輸、鐵路、水利、能源等領域的農民工按項目參保。
二是按規定將療效可靠的塵肺病治療藥物漢防已甲素納入藥品目錄,并將符合醫療診療規范的塵肺病治療技術和手段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三是建立健全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機制,每年定期對繳費滿一年的繳費單位,進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核定,通過費率浮動政策促使企業加強工傷預防,降低工傷發生率。
四是對于職工發生工傷、醫療費用應當由第三人支付但第三人不支付或無法確定第三人的情況下,以及用人單位未依法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基金代為先行支付。
7、農籍職工享受失業保險嗎?
我市已打破戶籍限制,實行統一的失業保險制度。失業保險執行統一的征收費率。
農籍職工失業后,享受與城鎮職工同等的失業保險金及相關待遇。
8、非本市戶籍的失業人員在哪領取失業保險待遇?
為了方便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對于非本市戶籍的失業人員,可以選擇在津常住地領取,也可以選擇將待遇轉回戶籍地領取。
9、農籍人員享受就業困難群體幫扶政策嗎?
本市農業戶籍人員納入就業困難群體幫扶范圍,符合就業困難認定條件,并實現靈活就業的,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為3年。
10、農民工參加生育保險嗎?
我市已依法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合同制工人納入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減輕農民工經濟負擔。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就業婦女符合條件的住院分娩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生育保險報銷范圍。
此外,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為啥要建立中央調劑基金?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是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這將均衡地區之間的養老保險負擔,調劑余缺。也就是說,以后不用擔心有的地方養老金不夠發了。
人社部副部長游鈞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說,由于人口撫養比差異等原因,省際之間基金不平衡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基金結余主要集中在廣東、北京等東部地區,累計結余最多的7個省份占全部結余的三分之二,而遼寧、黑龍江等部分省份已經出現基金當期收不抵支的情況,基金運行面臨較大壓力。省際之間基金不平衡問題靠省級統籌難以解決,需要進一步提高統籌層次,在全國范圍對基金進行適度調劑。
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主要目的是確保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安全可持續發展,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會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負擔?
不會。
游鈞說,首先,中央調劑基金是由各省的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的。作為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仍然按照現行政策執行,不需要額外多繳費。
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主要是在省際之間進行資金余缺的調劑。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總量并沒有發生任何變化,不會增加社會整體負擔、不會提高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所以叫做“前臺不動、后臺調整”。
數據顯示,去年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3.53億人,其中在職參保人數2.59億人,領取待遇的退休人員9460萬人。
會不會影響退休人員待遇?
也不會。
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以后不改變現行的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辦法和調整辦法,所以它不會影響退休人員的個人待遇。
有的省上解的資金額大于得到的撥付額,叫做貢獻省。這些省份普遍的養老負擔比較輕,基金結余比較多,支撐能力比較強,所以調劑后不會影響這些地方當期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有的省得到的撥付額大于上解額,叫受益省,這些省通過調劑能夠緩解基金的支付壓力。所以通過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能夠增加養老保險制度的整體抗風險能力,各地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就更有保障了。
中央調劑基金錢從哪里來?
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
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
各省之間如何公平合理?
游鈞說,總的思路和想法是對那些貢獻的省份不能“鞭打快!,又不能使一些地方產生依賴想法。
在資金撥付方式上,中央調劑基金實行以收定支,也就是當年籌集的資金全部撥付到地方。撥付時根據籌集調劑基金的總額和全國離退休人數計算一個人均撥付額,然后再乘以各地離退休人數來撥付資金。
這樣做既簡單明了,也做到了公平統一。所以根據這個辦法,職工平均工資水平高、參保職工和就業人數多的省份上解的資金就較多,離退休人數多的省份得到的撥付資金也多。通過制度的內在機制就實現了養老保險基金在養老保險負擔較輕的省份和養老保險負擔較重的省份進行調劑,達到了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的目的,也達到了東部發達地區來支持中西部和老工業基地省份的效果。
初步測算,經濟發展水平、財力狀況、撫養比情況相似的省份,貢獻或者受益的金額是大體相當的。這樣的制度設計較好地體現了公平原則,應該說也是穩妥的,各地都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