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后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梢韵碛邢鄳纳绫嘁。那么甘肅社保補繳政策是什么呢?甘肅職工補繳設備需要什么政策和材料?本文小編帶你一起了解關于甘肅社保補繳新政策,2018-甘肅職工補繳社保新政策的相關知識,僅供參考!
甘肅省養老保險條例之繳費
甘肅省養老保險條例規定其繳費對象須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沒有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城鄉居民,與參保條件相符的城鄉居民能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設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等12個檔次供參保者自主選擇繳納,多繳多得。
甘肅省養老保險條例之補繳情形
據悉,符合以下六種情形能補繳養老保險:
1、通過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部門(勞動、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正式招工手續,后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或因為工作調動落空中斷勞動關系等)的原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工人(含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城鎮戶籍的臨時工)沒有參;蛑袛嗬U費的;
2、職工由于自動離職、開除、除名、刑滿釋放后沒有公職等原因沒有參;蛑袛嗬U費的;
3、城鎮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辦理新參保手續的;
4、城鎮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后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
5、企業職工依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投保基本養老保險的;
6、參保者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時,之前年度繳費基數比全省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要低的。
要注意,從參保之日起繳費并計算繳費年限,一律不同通過追繳以前年度繳費的方式延長實際繳費年限,對中斷繳費低于12個月的,依據自愿原則,可申請補繳中斷期間的繳費,超過12個月的不能補繳。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后,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15年再辦理正式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村戶口在城鎮居住的人員在政策無規定前暫不能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