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后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那么山西社保補繳政策是什么呢?山西職工補繳設備需要什么政策和材料?本文小編帶你一起了解關于山西社保補繳新政策,2018-山西職工補繳社保新政策的相關知識,僅供參考!
針對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參保的企業職工如何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省人社廳已出臺最新規定。此次補繳范圍和條件為:《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參保,參保繳費后中斷繳費,并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之內、且未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
凡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人員,按相應年份的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見附表)的60%或100%為基數,單位按20%、個人按8%比例補繳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按20%比例補繳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并從欠費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不得減免!渡鐣kU法》實施以后,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處理,按《社會保險法》和《實施補繳費用(包括滯納金)全額到賬后,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個人繳費基數的8%為繳費人員補記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選擇的實際補繳基數確定補繳年份繳費工資指數0.6或1.0,并在其個人賬戶信息中作特別標記。
符合參保條件的未參保人員,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手續,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新參保人員不得以向前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已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可繼續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后,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一次性繳費辦法以一次性繳費時上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60%或100%為基數,按規定比例計算年繳費額,再乘以一次性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