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8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正式開始,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20日,有參保意向的居民可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手續。
據悉,我市行政區域內不屬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城鄉居民、本市居住證持有人都可在戶籍(居住地)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全市2018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一檔180元/人;二檔360元/人。
值得注意的是,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在解除勞動關系30天內、刑滿釋放人員在刑滿釋放30天內,可在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手續。上述人員在6月30日前參保的,繳納全年費用,7月1日后參保的,繳納半年費用,從繳費次日起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