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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省直社會保險統籌各單位、靈活就業人員:
根據省人社部門的規定,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省直社保費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為:上限18213元維持不變,下限調高至3170元,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請各單位在申報繳納省直社保費時做好調整工作。省直社保靈活就業人員可在上下限范圍內自行選擇繳費基數,如需調整的可到我局前臺辦理相關業務。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2017年12月7日
達州最低社保繳費基
廣安最低社保繳費基
宜賓最低社保繳費基
南充最低社保繳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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