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繳費單位(個人):
根據陽江市人社局、財政局、地稅局《關于調整我市度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的通知》(陽人社發〔2016〕216號)的規定,現將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調整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各險種的繳費基數
基本養老保險以參保人取得的月應稅工資、薪金收入的平均值為繳費工資基數。新注冊(成立)單位從業人員、再就業后續保人員、新參加工作人員從起薪之月應稅工資、薪金收入作為繳費基數。本年度繼續執行度繳費基數上下限政策,上限為14958元,下限為2408元。
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為4182元。高額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28元/人月,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標準為55元/人月。
失業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為2509元(即4182元的60%)。
工傷保險以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繳費基數不得低于4182元。
生育保險原則上以繳費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上月或本月取得的平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繳費基數不得低于4182元。繳費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高于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按3倍計算。
二、各險種的繳費比例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維持不變。工傷保險基準費率類別由3個檔次調整為8個檔次。為配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減輕繳費單位負擔,工傷保險的繳費比例按以下標準執行:一類行業為0.2%,二至五類行業為0.3%,六至八類行業為0.7%。建筑業按工程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繳費比例為工程總造價的0.15%。
特此通告!
陽江市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