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的,經山東省政府同意,山東省自7月1日起提高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有條件的市、縣(市、區)還可在此基礎上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
據悉,這次提高標準實現了我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5連增,直接惠及1400多萬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充分體現了我省對民生工作的重視和對廣大城鄉老年人生活的關心。
山東省退休金新的計算方法:
總額=基本養老金+過渡養老金+個人帳戶返還1/120
=200020%+約600+10000/120
=1083
例:職工養老保險主要計算方法(以市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為例)
以市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為例
例:張某,男,1963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1月參保,2004年7月辦理退休。1963年7月至1988年12月按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為視同繳費年限,1989年1月至2004年7月為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累計41.08年,其中1998年6月底前的繳費年限為35年;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1072.68元;個人帳戶儲存額累計7600元。
2003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880元。
2001、2002、2003、2004年社會保險年度退休人員過渡性養老金調整比例分別為4%、7%、10%和7%;本市1997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為890元。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1880×20%=376.00元/月
(2)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計發基數=1072.68×35×1.2%=450.53元
過渡性養老金=450.53×(1+4%)(1+7%)(1+10%)(1+7%)+890×10%=679.09元/月
(3)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7600÷120=63.33元/月
(4)基本養老金=376.00+679.09+63.33=1118.42元/月
即:張某2004年8月至2005年6月每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1118.42元。2005年7月后其基本養老金按規定作年度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