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省企業職工中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系、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可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2.具有我省戶籍,曾在我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驗,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3.具有我省戶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業營業執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申辦補繳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
2.本人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臺帳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資料。
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在單位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按屬地原則,在現戶籍所在地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補繳手續。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對此進行審核備案。
辦理時限:工作日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免費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北京路128號勞動大廈
電話:12333
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4:30-17:30,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