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我市(含雙陽區、九臺區、榆樹市、德惠市、農安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及破產企業一次性繳費標準將從8月1日起進行調整。
單位參保職工繳費基數調整于8月1日起執行,具體標準為我市(含雙陽區、九臺區、榆樹市、德惠市、農安縣)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14003.49元,下限調整為2800.70元。各參保單位可于每月22日后,登錄長春醫保網站查詢征繳通知單,按征繳通知單金額,按時足額繳費。
度靈活就業人員年繳費金額為2844.64元(含100元大額醫療費),此項調整自7月1日起執行。參保人員需在參保日期之前,按要求足額繳費。參保人員的繳費日期,在7月1日之前的(不含7月1日)按照原標準繳費;在7月1日之后的(含7月1日)按照新標準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屬單建統籌,不設個人賬戶,不含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如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不足的,應一次性補齊。補齊后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每年按時交納100元大額醫療費。
此外,破產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繳費標準調整也將于7月1日起執行,一次性繳納醫療保險費標準調整至91783.94元,繳費后享受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的待遇,實行社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