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人社局獲悉,3月20日至6月20日,我市將開展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和度勞動保障書面審查。用人單位原則上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進行繳費基數申報和書面審查。特殊情況確需柜面申報的可至柜面辦理。
據了解,我市五項社會保險采用統一的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按照職工度工資性收入總額除以實際發放工資月數確定和申報職工個人度(7月至2017年6月)的月繳費基數,所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職工本人確認或公示。與此同時,市、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遵守勞務派遣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高溫津貼)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進行書面審查。對勞務派遣單位遵守勞務派遣規定情況進行檢查。
需要提醒的是,對未申報繳費基數的用人單位,7月份社保經辦機構將按該單位參保人員上月繳費基數的110%確定當月繳費基數。對7月1日后補辦繳費基數申報手續的,自辦理申報手續的次月起按實際申報數確定。對未按規定申報的單位,社保經辦機構將按《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將其列入社會保險稽核范圍。
【延伸閱讀】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什么意思?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社會保險.(SocialInsurance)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部分,是指以國家為主體,由法律法規的專門機構負責實施,運用社會力量,通過立法手段向勞動者及其雇主籌措資金建立專項基金,以保證在勞動者失去勞動收入后獲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補償,從而保證勞動力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正常運行,保證社會安定的一種制度。中國社會保險主管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社會保險共涵蓋五大險種:
1養老保險(EndowmentInsurance)
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失業保險(UnemploymentInsurance)
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3工傷保險(Work-relatedInjuryInsurance)
指國家和社會為在生產、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和患職業性疾病的勞動及親屬提供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4醫療保險(MedicalInsurance)
當勞動者生病或受到傷害后,由國家或社會給予的一種物質幫助,即提供醫療服務或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我國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統稱為職工醫療保險。
5生育保險(MaternityInsurance)
是指通過國家立法規定,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以確保勞動者基本生活及孕產期的醫療保健需要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