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社廳澄清“退休人員漲工資新政”傳聞
近日,網傳“退休人員漲工資新政”出爐,對經批準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的調整細節做出了解釋和說明,并稱自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但這樣的消息是否屬實呢?昨日,記者登錄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網站,并未發現任何有關退休人員漲工資的最新政策,同時遼寧省人社部門也表示,目前還沒有出臺相關的政策。
網傳“退休人員漲工資新政”對退休金漲幅做出了具體的說明,其中提到,“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此后又對該內容進行了詳細的解釋,“按本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于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干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后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那么網傳的“新政”是否有依據,又是否屬實呢?昨日,記者從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網站查找有關退休金的政策,發現并沒有動態更新。隨后,記者又咨詢遼寧省人社廳了解到,在今年3月下旬是確實發布過《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中指出,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兩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不過目前還沒有對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相關政策。公眾不要輕信沒有具體消息源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