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比例,濟南社保繳費基數上調
從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度濟南法人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376元/月,2015社保繳費年度(7月1日至6月30日)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2626元,上限調整為13128元。
據介紹,社會保險繳費按工資總額核定繳費基數。參保職工應發工資低于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60%的,以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高于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300%的,300%以上部分不作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新繳費基數執行后,濟南市各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申報繳費基數下限由2324元調整到2626元,如參保單位工資發放未超過社保繳費下限的,應按新公布的繳費下限申報。參保單位申報后應根據申報結果,在繳費結算賬戶中足額存款。逾期申報、逾期扣款未成功的,應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柜臺繳費。
根據相關文件,靈活就業人員和無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在繳費申報時,可結合本人實際收入情況,在月繳費基數下限(2626元)至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376元)之間申報繳費基數。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每月最低繳納額調整為525.2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按照5.5%比例+8元大額醫療救助金+10元醫療門診統籌金)的,每月最低繳納783.88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按照10%的比例)的,每月最低繳納96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