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道:今天,中組部和人社部發通知: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中正副縣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女干部,事業單位中任黨務、行政管理的相當于正副處級女干部、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60周歲退休。
并非一刀切55歲也可自愿退
中組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聯合下發的《關于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干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指出,為充分發揮女領導干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中的正、副縣(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干部,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于正、副處級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60周歲退休。
通知同時指出,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55周歲時自愿退休。該《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執行。已辦理退休手續的縣(處)級女干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不適用該《通知》,不予追溯。
年滿60周歲的少數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需要延長退休年齡的,仍按照《國務院關于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人事部關于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上海3年前就已延至60周歲
記者了解到,我國現行的法定退休年齡依據是1978年5月批準的《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但在1992年,中組部曾下發22號文,指出縣(處)級女干部、女性高級專家凡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離)休年齡可到60周歲。但因各種原因,一直未在全國各地全面實施。
近年來,我國部分省市區陸續實行了縣(處)級女干部、女性專家退休年齡延長至60周歲的做法。上海市于2011年,全面恢復執行中組部1992年發布的22號文件,處級女干部、擔任黨務行政工作相應職級的女干部,能堅持正常工作,且在本人自愿的情況下,其退休年齡可以延長到60周歲。
此外,河北、山東、湖南、吉林、黑龍江、貴州、安徽、寧夏等省區也先后執行處級女干部、女性高級專家60周歲退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