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十項舉措促進社保制度城鄉統一
根據上海市人社局與上海市發改委、市農委、市衛計委和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的《關于適應本市城鄉發展一體化進一步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上海將出臺十項舉措,進一步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基本社會保險制度城鄉統一。
《實施意見》中的主要政策包括:破除城鄉戶籍限制,實施城鄉職工統一的失業保險制度。用人單位招用上海農村戶籍人員的,單位和個人均按照與城鎮戶籍人員一致的繳費比例繳納失業保險費。參加失業保險的農村戶籍人員失業后,可進行失業登記,享受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同等的失業保險待遇。
逐步實現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統籌發展,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村衛生室納入上海醫保聯網結算系統。實行聯網結算后,村衛生室應基本保持原有的功能、規模、收費、服務不變。
根據《實施意見》,上海還將適應農村生產經營方式改革,完善就業、社保、人事相關政策。主要包括打通農民合作社等集體參加職保的渠道;實施離土農民促進就業專項扶持政策;強化對上海農民的職業培訓和完善技能鑒定機制;進一步完善上海農業領域的職稱政策等。
此外,上海還將實行傾斜政策,加大引進和穩定郊區公共服務人才的力度。如進一步完善農村地區的專業技術人才收入激勵機制;完善基層衛生和農技單位專技崗位結構比例管理;完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收入增長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