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答:具有涼州區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退職)人員、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地的村(社區)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2、如何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答:參保人員需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的戶主頁和本人頁、身份證正反面,A4紙復印一式兩份)到戶籍所在村(社區)申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如果參保人員屬于一、二級殘疾人或農村獨生子女戶、農村二女節育戶對象,需要提供相應證件及復印件。
3、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年度繳納,每年繳費時間為1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4、繳費標準分幾個檔次?能不能變更?
答:個人繳費標準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十二個檔次,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繳費檔次選定后,一年內不得變動。
5、政府對參保繳費如何補貼?
答:從1月1日起,政府對選擇100—4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40元;對選擇500-10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75元;對選擇15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80元;對選擇20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85元。
6、特殊困難群體參保有何優惠政策?
答: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一、二級殘疾人、農村五保戶,由區政府為其代繳100元的養老保險費,農村計劃生育“兩戶”家庭(即獨生子女領證戶和二女節育戶)對象,由區政府為其代繳30元的養老保險費。
7、對參保的城鄉居民繳費年限有何規定?
答:1951年7月1日----1966年6月30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應按年繳費,也可以補繳,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1966年7月1日后出生的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少于15年。
8、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的老年人死亡后,喪葬補助金如何發放?從何時開始執行?
答:從1月1日起,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的老年人死亡后其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申領標準為中央和省級12個月基礎養老金之和。
9、領取城鄉民民養老保金的老年人,高齡補貼是如何發放的?從何時開始執行?
答:從1月1日起,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同居民養老金合并發放,發放標準為:100周歲以上每人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