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他介紹,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進行,改革范圍從國有企業逐步擴展到其他所有制企業,到去年底已經覆蓋約3.4億人,總基金積累已有3萬多億。
財政繳納職業年金是否不公平?
財政供款是唯一渠道不許機關搞小金庫
根據《決定》,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還要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工作人員退休后,可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有專家將職業年金稱為確保改革后待遇不降低的“第二保險”。
昨天,胡曉義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的供款渠道為公共財政!耙驗楣珓諉T的供款渠道只有財政,沒有其他渠道。所以要建立這個制度,這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許機關自籌自支搞小金庫!
這樣是否在制度上不公平?胡曉義說,“至于說到制度公平的問題,問題的實質在于如何引導企業年金更快地發展,使更多的企業職工能夠不但有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而且有補充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障,這樣有利于整個社會公平!彼榻B,為此政府已出臺系列政策,如1月1日起施行的新規,企業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延交個人所得稅,即是積極的信號。
胡曉義介紹,機關事業單位現在在職職工3000多萬人,退休人員1500多萬。改革后,既要為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繳費籌資,又要保證已經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資金的需求量確實很大。他同時還表示,就現實財政能力而言,目前財務安排好在職職工繳費和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上不存在問題。
改革后待遇是否會降低?
絕大多數收入不會降低還可略有增加
胡曉義昨天明確,根據前期大量測算、論證,改革推行后,絕大多數人繳費之后收入不降低,還可以略有增加。他指出,這待遇水平不會降低,包括兩點,一是退休待遇不會降低,二是在職機關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后,現時收入不會減少。
“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隨著經濟發展不斷地有所提升,這是政策考慮的基點!焙鷷粤x介紹,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制度模式和待遇確定機制兩方面的改變。
制度模式改革,由單位保障模式即單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員,改為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每個單位不管人多人少,都按照同樣標準交錢,然后形成一個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員待遇;待遇確定機制,原有辦法以退休前一月的工資作為計發基數,同時考慮按工作年限分檔,十年一檔進行區分,分檔較粗,21年和29年沒有區別。改革后,按照繳費年限和繳費的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