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那么焦作社保轉移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參保人員的社保賬戶已暫停
2、無任何欠費記錄
3、跨省轉入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的;
(3)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調動的;
(4)達到退休年齡時最后參保地繳費不足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至上一個參保滿10年的參保地,或因沒有10年以上參保地轉至戶籍地的。
辦理材料
省內轉移
1、參保憑證(轉出地社保局轉移窗口打印)
2、接收函(社保轉入地)
3、聯系函(社保轉入地)
4、身份證 原件及復印件
省外轉移
1、《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社保轉出地開具)
2、《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社保轉出地開具)
3、《失業保險關系接收函》(社保轉入地開具)
4、《在職職工失業保險關系轉遷表》(社保轉出地開具)
5、轉移人員 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跨省轄市轉入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提出轉移申請后,出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符合轉移條件的→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受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后,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參保地發《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計入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并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跨省轄市轉出
參保人員在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員攜帶《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新就業地發出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將《信息表》郵寄至新就業地,同時至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基金管理科辦理基金劃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