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后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以下是惠州補繳社保最新政策,僅供參考。
補繳條件
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的,可申請補繳。
補繳材料
1、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調入單位行政介紹信、編制使用通知卡及補繳期間工資明細表;合同工、臨時工:《惠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補繳期間歷年工資發放憑證(裝訂成本)及工資明細表(原始憑證及復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勞動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及復印件)。
2、企業單位人員:《惠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補繳期間歷年工資發放憑證(裝訂成本)及工資明細表(原始憑證及復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勞動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社會保險補繳申請表》一式二份(按文件分類對應填寫表格)
補繳流程
1、單位經辦人員憑所需資料到社會保險關系股窗口辦理。
2、審核后符合條件的,打印《補繳核定單》,憑《補繳核定單》五日內到地稅部門繳費。
提示:中斷的兩個月建議可由個人補繳醫療保險費,由本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到參保所屬地社會保險關系科(股)申請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受理后20個工作日完成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地點
市社保局:
惠州市三新北路29號勞動保障大樓三樓
電話:0752-2789225
城區社保局:
惠州市惠城區下埔大道19號廣發大樓三樓
電話:0752-216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