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后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梢韵碛邢鄳纳绫嘁。以下是大連補繳社保最新政策,僅供參考。
有退休金就有基本生活保障,這一點大家都知道,但前提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社保繳費年限必須滿15年。那沒繳滿15年的怎么辦呢?據統計這些大多數是靈活就業人員,他們當中有人一個人打幾份工,非常辛苦。工作不穩定,收入低,一方面在就業地沒法交上社保;另一方面沒法持續交上社保。因此,我們靈活就業人員容易遇到社保年限不滿15年這種情況。
那么經常有人問,能不能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呢?答案來了,55歲、60歲、65歲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必須滿足一個前置條件,看看你是否符合條件吧!
首先、政策是如何規定的。近些年,社保政策統一、業務經辦規范,違規一次性補繳窗口已經徹底關閉。到退休年齡時,社保年限不足15年,只能順延繳滿15年,然后才能領取養老金。實際上,只要注意一個時間節點,我們靈活就業人員還是能合法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什么時間節點呢?就是2011年7月1日。這個時間點很關鍵,是我國《社會保險法》正式實施的日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一章第二條明確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有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從實施細則可以看出,在2011年7月之前參保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管在戶籍地還是在就業地,有社保繳費記錄的靈活就業人員,在女職工50歲、女工商個體戶55歲、男性60周歲,順延繳費5年后,仍然不足15年年限的,可以在55歲、60歲、65歲一次性補繳齊15年社保退休。
如果你在2011年7月前沒有參保社保,又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年限只有5年,順延繳費5年,仍然不夠15,不給一次性補繳,只能再順延繳費5年 ,70歲開始領取養老金。從預期壽命來說,順延交社保已經不劃算了。這時不如早早退保或者將社保關系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那該如何辦理補繳手續呢?首先到戶籍地社保局,將異地社保關系歸集到待遇地,如果在2011年7月前參保,這時一定辦理順延繳費5年手續,同時這5年時間不要輕易中斷繳費,順延5年后,再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然后領取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