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2019-2020年清遠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基本養老保險
用人單位應當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應當按照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低于2924元的,以2924元作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高于19014元的,以19014元作為繳費基數。
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
用人單位應當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應當按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低于2906元的,以2906元作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高于20004元的,以20004元作為繳費基數。
失業保險
用人單位應當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應當按照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低于2906元的,以2906元作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高于19335元的,以19335元作為繳費基數。
工傷保險
用人單位應當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無上下限。
2019-2020年清遠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3%,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浮動費率第一檔為0.48%,第二檔為0.64%,第三檔為0.8%。個人繳費比例為0.2%;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1%,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6%,個人繳2%;
2019-2020年清遠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