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鶖担侵嘎毠ぴ谝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2019-2020年宿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安徽省統計局公布的2018年安徽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60340元。
企業職工工資收入超過2018年安徽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00%(15085.05元/月)和低于2018年安徽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3017.01元/月)的,用人單位要按照繳費上限和下限為繳費基數。
除此之外的大部分員工,企業應以職工上年度實際工資收入為基數為其繳費。
2019-2020年宿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5%,個人繳0.5%;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6%,個人繳2%。
2019-2020年宿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