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吉林異地社保轉移流程
辦理條件
已經辦理暫停繳費,且不欠繳保費人員。
吉林養老保險省內轉移條件
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辦單位或經辦人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辦單位填寫的需加蓋公章),原參保地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的參保人員,可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出
辦理流程
省內轉移:
1、經辦人員審核無誤后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由原單位告知申辦人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申請手續;
2、經辦人員接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15個工作日內,核對基本信息,審核無誤的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出手續,打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發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3、通過保險關系轉移平臺轉移電子數據;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45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地點
吉林市豐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吉林大街76號
電話:0432-6466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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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具體流程如下:
1、須帶材料:轉出地社保機構辦理的《個人帳戶轉移表》、個人繳費記錄及《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專)戶》轉移申報表,轉入單位須在《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專)戶轉移申報表》上加蓋公章。
2、辦理程序:
①參保人須提供在外社保繳費清單,經業務管理員審核后,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
②參保人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到市區統籌范圍以外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并將辦理《個人帳戶轉移表》及個人繳費記錄帶回;
③參保人填報《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專)戶轉移申報表》(轉入單位須蓋單位公章)連同《個人帳戶轉移表》及個人繳費記錄交業務管理員,業務管理員審核無誤后,打印《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轉入情況表》;加蓋業務章交還參保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