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關于“以房養老”遇冷的消息引發了社會各方關注。對此,“以房養老”首倡者幸福人壽監事會主席孟曉蘇強調:“以房養老”試點屬于小眾金融產品,并不是針對所有老人,不宜從政府政策角度過度解讀“以房養老”試點。
孟曉蘇指出,“以房養老”本質上是“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擁有房屋產權的老年人將房屋產權抵押給金融機構,由相應的金融機構對投保人的年齡、預計壽命、房屋的現值、未來的增值折舊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后,將其房屋的價值化整為零,按月或按年支付現金給投保人,一直延續到投保人去世。
“無論是租房養老、賣房養老,還是以房養老,都是老百姓自己的選擇,并不是所有老人都要買這個產品;同樣并不是所有要買這個金融產品的老人,保險公司都會接受。這是一個商業化雙向選擇的市場行為。”孟曉蘇表示。
孟曉蘇認為,大眾對金融創新有一個逐漸接受的過程,F在家喻戶曉的“住房抵押貸款”在1996年剛剛引進國內的時候,也曾遭遇公眾誤解和冷遇,經歷了三年才推動。當時銀行不愿意貸款給老百姓,老百姓也不愿意借款買房,既沒有借貸方也沒用需求方。而截至到末,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已達到9萬億元。
“以房養老”的主要目標人群是大城市有房產的失獨老人、無子女老人。這部分老人如果僅僅依靠低保每月1500元,自住養老,很可能孤獨困苦無人照料最怕生病;如把房子租出去低保加租金,可以住進民政養老院,雖然有部分保障但生活水平不高;如果他把房子賣出去可以一次性獲得巨額現金,一部分錢存進銀行拿利息,一部分錢可搬進高端養老院,F在“以房養老”提供了新的選擇,老人可以將房產抵押養老,每月可從保險公司獲得一定數額的生活費直到終老。如果期間老人后悔了,只要還款還息辦手續隨時可以將房產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