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無人辦理北京鼓勵以租養老
低保老人將優先入住公辦養老院
針對北京試點“以房養老”數月無人辦理一事,昨天上午,北京市民政局局長李萬鈞在做客北京城市廣播“市民對話一把手”欄目時表示,以房養老是一種選擇,但不是唯一的。按照北京的收入水平,多數老年人靠退休工資和子女出錢,就可以解決養老問題。本市鼓勵老人將房屋租出去,用租金養老。
去年12月底,右安門街道和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社區內推行以房養老試點。但至今已經4個月了,全街道約2萬名60歲以上的老人無一人辦理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的尷尬處境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是觀念問題還是制度問題?昨天上午,北京市民政局局長李萬鈞在做客北京城市廣播時表示,“以房養老”很多國家都在實施,是老年人一種自愿的行為。“以房養老是眾多養老方式的一種,不是必然選擇。目前來看,實施以房養老和傳統觀念有矛盾,中國的老年人更愿意把房產或資產留給子女,由子女給自己養老。而不是將住房抵押給金融或養老機構獲取資金用于養老。因此,以房養老可以作為一種選擇,但不是唯一的。同時,按照北京的收入水平,不以房養老也是可以的,多數老年人靠退休工資和子女出錢,就可以解決養老問題。”李萬鈞說。
李萬鈞表示,現在來看基本上沒有老年人選擇以抵押房產養老的情況,因此在制度設計上,鼓勵老年人把房屋租出去進養老機構養老,再用房屋租金支付養老院費用這一做法比較實際。“抵押房子與很多老年人傳統觀念有沖突,但租房養老房子還是你的,這種方式在當下比較好操作。”李萬鈞說。
名詞解釋
“以房養老”
是指老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出去,由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房產進行定價,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老人去世后,銀行或保險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權,剩余未返還的保險金一次性全部返還給受益人。
“以租養老”
老人通過市場將房屋出租出去,自己進養老機構養老,用租金支付養老機構的費用,房屋產權仍歸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