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辦理條件
1、參保人員的社保賬戶已暫停
2、無任何欠費記錄
3、跨省轉入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3).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4).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辦理材料
轉出: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4、身份證
5、戶口本復印件
轉入:
1、《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5、身份證
6、戶口本復印件
7、《勞動合同書》
8、《參保繳費憑證》
辦理流程
轉出流程:
申請-轉出單位或個人報送有關材料。
受理-核實記錄移交接續辦公室。
審核-核對材料,檢測欠費及個人信息病打印《參保繳費憑證》。
辦理-接收《聯系函》、發送《信息表》、核對信息,轉移基金。
取件-完成轉出。
轉入流程:
申請-轉入單位或個人報送有關材料。
受理-到核實記錄處窗口核定辦理新參保,核定記錄處轉移接續辦公室。
審核- 審核申報材料,受理轉入申請。
辦理-發送《聯系涵》,接受《信息表》,確認轉移基金。
取件-完成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