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梅州市社保繳費標準是多少?
依據數據: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7486元,全省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6338元;梅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039元。
4、調整標準:
(1)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上限為19014元/月,下限為2924元/月。
(2)企職工基本醫療:用人單位繳費比例6.3%、個人2%;另外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8.3%。企退休人員以個人身份參保,繳費比例為6.3%。
(3)生育保險:全部由單位承擔,繳費比例為0.5%
(4)失業保險:單位繳費基準費率為0.8%,會有浮動,個人繳費比例為0.2%。
(5)工傷保險:全部由單位承擔,在基準費率上面設置五個檔位,然后再根據國家、省市政策相應上下調動。
梅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職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按照職工工資總額除以領取月數確定。低于2017年廣東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40%,按40%(2667元/月)為月繳費基數;超過廣東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00%的,按300%(20005元/月)為月繳費基數。
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在職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按照職工工資總額除以領取月數確定。低于2017年梅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0%,按60%(3359元/月)為月繳費基數;超過2017年梅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00%的,按300%(16797元/月)為月繳費基數。
參加失業的在職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按照職工工資總額除以領取月數確定。低于梅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按(1410元/月)為月繳費基數;超過2017年梅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00%的,按300%(16797元/月)為月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