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民蘇女士來電稱,她是袁州區天臺鎮人,辦理了新農保,連續交了兩年的錢,每年500元;她在宜春市社保局辦理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每年交3000多元。工作人員跟她說,兩種保險只能交一種。她想咨詢一下:交納的新農保賬戶與年限可不可以轉成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再補交差額),或把新農保賬戶中的錢退給她?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復:參保人只能參加一種社會養老保險。目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部正研究制定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在該辦法出臺之前,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定:對已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年齡的,可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含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及利息)全額退還給參保人,同時終止城鎮民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對尚未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年齡的,可將其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暫時封存,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關于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出臺,按該辦法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