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辦理條件
1、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的;
2、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調動的;
3、達到退休年齡時最后參保地繳費不足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至上一個參保滿10年的參保地,或因沒有10年以上參保地轉至戶籍地的。
辦理材料
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省內轉單位)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情況表 原件、復印件4份
2、養老保險手冊 原件1份
3、職工歷年實際繳費指數明細、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表 原件、復印件4份
4、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受函 原件 1份
附件下載: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醫療保險關系轉移
1、《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2、《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3、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代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跨省轉移)
1、養老保險手冊 原件1份
2、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等相關材料 原件、復印件各1份
辦理流程
省內轉移
個人可以由現單位向莆田社保經辦機構報參保。由于我省是省級資金統籌,所以資金不需轉移,個人只需要向遷入地經辦機構報參保。
省外轉移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前,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只要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并按規定提供參保人員居民身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其他具體轉移接續事宜將全部由福建省內的社保中心與對方社保經辦機構負責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