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以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3722元作為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基數,用以計發當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核定單位職工及個體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工資的上、下限。
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7%;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1.3%;個人:0.7%
生育保險單位:0.5%;個人:0.%
工傷保險單位:0.5%;個人:0.%
繳費流程
參保單位申報→審計稽核科受理初審→業務科復審→審批
繳費基數
養老保險:
1、繳費基數上限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2、繳存基數下限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1200元、1300、1400、1500元、1600、1700、1800、1900、2000元20個檔次。城鄉居民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繳費檔次確定后,一次性繳納。
醫療保險:2%
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20%
繳費比例:5.7%
大病互助:6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