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1年提出全國養老統籌開始,截至目前,這一預期藍圖依舊未能實現。
欲打破社保碎片化,社保經辦機構的現狀已經成為最大掣肘之一。12月12日,恰逢國家級社保經辦機構成立20周年之際,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主任唐霽松承認,在目前的8411個縣級以上經辦機構中,普遍存在著人手緊張及基礎設施不夠健全等問題。
同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當天從剛剛出爐的,由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微博)主編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5——社保經辦服務體系改革》(以下簡稱《養老金發展報告》)中獲悉,經辦機構行政費用屬地化預算管理是導致制度碎片化和政策碎片化的根源之一。
有專家指出,經辦機構的經費支出應視為制度運行的行政成本,應在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項下列支。
經辦機構現狀成掣肘
隨著省級養老統籌層次的豐富,推進全國統籌被提上日程。
但是,有關數據統計顯示,我國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省份實現了基礎養老金在省級的統收統支,絕大多數省份養老保險統籌層級仍然停留在縣市一級,全國統籌單位多達2000個。
在鄭秉文看來,“經辦機構行政費用屬地化預算管理是22年來統籌層次沒有提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養老金發展報告》認為,基金屬地化管理與經辦機構預算屬地化管理已經逐漸固化為一個利益整體,經辦機構的費用預算來自于地方,自然就成為這個固化利益的代表。
鑒于此,經辦機構預算地方化是提高統籌層次的一大障礙,是五項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始終沒有任何提高的根本原因。破解經辦機構預算屬地化管理是破除提高統籌層次障礙的關鍵。
唐霽松連續兩年在國家人社部務虛會上都曾表示,“雖然說現在制度全覆蓋了,后續的工作還是得靠經辦機構來落實。”
“現在經辦機構的狀況是中間好、兩頭差,中間省一級經辦機構的條件和省市的人員素質和場地都比較好,但縣以下經辦能力還是非常有限,保障基礎設施不夠健全。”唐霽松說。
據悉,現在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單位共有3223個,社保經辦機構有8411個,平均每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單位有2.6個經辦機構。其中,山西、福建等8個省份的經辦機構平均超過3個,普遍存在數量過多,機構設置過于分散的情況,五險統管的經辦體系還遠未建立起來。
建議基金支出項下列支
如何打破社保碎片化現狀?首要問題即是經辦機構的改革與優化。
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為上述改革敲定思路,“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性政府。”
按照這個思路,曾參與今年人社部養老金改革頂層設計建言的鄭秉文等組成了研究小組,奔赴甘肅、河南、廣東三省,針對社會保險經辦服務體系改革展開調研,描繪路線圖。
《養老金發展報告》認為,經辦機構行政費用在各級財政預算中給予安排不符合社保經辦機構的行業特征,不利于社保制度建設,不利于構建服務型政府,更不符合國際慣例。因此,經辦機構的經費支出應視為制度運行的行政成本,應在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項下列出。
《養老金發展報告》進一步指出,從經辦機構人員編制施行動態配比的實際需要看,要想使經辦機構人員規模能夠按負荷比與參保人次指數化增長,其經費支出就只能在社會保險基金當中列支。否則,經辦機構人員急劇增加的規模甚至翻番的增長態勢,是地方財政難以承受的。
“可以說,經辦人員施行動態配比與經辦行政成本在社會保險基金中列支,是2020年之前健全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和經辦服務體系的主要內容”。鄭秉文表示。
在此基礎上,業內專家還建議,須盡快出臺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條例”,旨在對經辦機構的性質和法律地位作出規定,建議在事業單位中將社保經辦機構列為特殊類公益事業單位。
并在全國范圍內社會保險經辦系統實行垂直管理,建立專業化的社會保險職業隊伍,盡快實施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升格為全國社會保險管理總局將是大勢所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