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關于做好自主招生簡章修訂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6?8號)的要求,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探索多渠道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我校將繼續進行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選拔對象
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符合高考報名條件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省賽區一等獎(獲獎名單須在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
(2)高中階段獲得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一、二等獎(獲獎名單須在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
(3)具有其他特別突出的創新潛質的考生(需提供證明材料)。
二、招生專業與筆試科目
我校將自行組織自主招生筆試,科目為兩門,筆試科目組與自主招生專業的對應關系見下表:
三、申請程序與選拔模式
1.網上報名
請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網上注冊、報名。按系統提示填寫并提交相關信息后打印申請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5日。
請將申請表按要求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并連同其他申請材料(如個人陳述、高中階段的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獲獎證明、參加社會公益性活動等寫實性材料)以特快專遞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書面材料接收截止時間為4月7日17時,以上海市郵政接收時間為準。
請確保申請材料打印質量,其中申請表要求黑白打印,保證條形碼清晰可辨。申請材料請使用A4紙,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和封底。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申請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2.初審
對于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請材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預計于4月底在報名系統內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初審結果生效。
初審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初審結果優秀者將在具有特別突出的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且綜合素質優異的考生中產生。初審結果通過者將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請考生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并及時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按時完成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筆試資格。確認參加筆試的考生,需通過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打印開放時間請見報名網站公告。
3.筆試
我校筆試將于6月11日在上海舉行;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說明等詳見報名系統中下載的準考證。
我校將依據考生的第一志愿專業分別確定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與醫學院面試資格線。若考生的筆試成績同時達到校本部和醫學院的面試資格線,則面試通過后,可在全校自主招生專業范圍內,依據其專業志愿認定為自主招生人選。
4.面試
初審結果優秀或筆試通過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的面試。
集中面試預計于6月16、17日在上海舉行。入圍面試的考生需通過報名系統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打印開放時間請見報名網站公告。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學科特長、學習與認知的能力、理想抱負與社會責任感等,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
5.優惠認定方法與認定結果的公布、確認和生效
我校依據面試成績認定自主招生人選,認定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于6月22日前在報名系統內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可參與高考錄取。
四、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報我校(上海交通大學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具體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在高考錄取時可以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1.A檔:
我校自主招生“A檔”人選在初審“優秀”且通過我校自主招生面試的考生中擇優產生,高考成績不低于當地一本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則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
2.B檔:
其余通過我校自主招生面試的考生,可被認定為我校自主招生“B檔”人選,高考成績達到我校(上海交通大學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在當地的模擬投檔線下40分內(對于高考總成績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優惠分值)且不低于一本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則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注:江蘇自主招生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2B。
五、特別說明
1.我校自主招生計劃為200人(招生計劃5%)以內。
2.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3.高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4.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考生,由考生申請,我校審核批準后,資助部分交通費。(申請表格見附件下載)
六、監督機制
本次自主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在報名、審核、考核、面試等多個環節充分引入監督監察機制,專家分組和面試順序由現場隨機抽簽確定,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招生網站:http://zsb.sjtu.edu.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