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專業簡單來說就是學生由原專業轉入另一專業學習。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結束的時候,會給一部分學生轉專業的機會。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會對學生設置一些門檻,這些門檻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學校的規定會有很大的差別。如果你想大學轉專業,志愿填報時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報考學校轉專業的門檻!以下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條件,供考生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的學習環境,尊重學生的專業興趣,使學生擁有更多的自主選擇和發展空間,更好進行因材施教,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在校學習期間可結合個人情況,申請一次校內轉專業。學校也可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第三條本細則中的原專業是指學生在錄取入校學習時所主修專業;轉入專業和轉入院(系)是指學生轉專業后主修專業和接收轉專業學生的院(系)。
第二章 基本規定
第四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可結合自身興趣愛好及特長等實際情況,申請校內轉專業。
(一)學習成績優異,且符合學校當年轉專業的具體要求。
(二)申請從優勢特色專業轉出,或從高分錄取專業轉入低分錄取專業。
(三)因患病等身體原因確實無法繼續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
(四)確有特殊專長,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
第五條轉專業工作應堅持雙向選擇、宏觀控制、程序規范、公平公正的原則。各專業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應根據教學資源等確定,一般情況下,各專業轉出學生不能超過該專業年級學生總數的10%,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不能超過該專業年級學生總數的15%。
第六條轉專業一般統一安排在學生入校學習第一學年第二學期,按年級組織,原則上應在同一招生科類內進行,藝術類轉專業應在同一類別內進行。對于學生入學未滿一學期,單獨招生或委托培養,已轉過專業,正在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受到學校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等情況,均不允許申請轉專業。
第七條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校期間應表現良好,原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應修讀課程和已修讀課程單科最低成績應高于65分,跨院(系)轉專業不得有補考門次。轉入院(系)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對擬接收轉專業學生相應課程的考核成績、平均學分績點、綜合排名等提出具體要求。
第八條因患病等身體原因申請轉專業時,須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證明,優先在院(系)內轉專業。申請從優勢特色專業和高分錄取專業轉出,或有特殊專長申請轉專業時,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放寬條件。
第九條若原專業和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第一學年課程差異較大,學生轉專業后須補修轉入專業第一學年課程較多,轉專業后應降級隨轉入專業低一年級學生學習。
第三章 工作要求及程序
第十條院(系)要積極創造條件逐年擴大接收轉專業學生規模,并結合本學科專業特點,加強分類指導,制定具體的轉專業實施方案,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嚴格工作程序,明確各專業的接收條件和降級等具體要求。同時要通過公告欄、網站等途徑及時向學生公布轉專業相關信息,接受學生咨詢等。
第十一條轉專業應由學生自愿申請,通過資格審核,并參加轉入專業規定的筆試考核和綜合素質面試后,擇優遴選。學校于每學年第二學期中期對當年轉專業工作進行具體安排。
(一)接收計劃制定:院(系)制定各專業擬接收人數、接收條件和考核要求等,學校審核后統一公布。
(二)報名審核:符合相關專業接收條件的學生根據自己學業狀況,綜合考慮興趣愛好及特長、未來發展等,在規定時間內向其所在院(系)提出申請,由學生所在院(系)進行審核推薦。
(三)考核和面試遴選: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參加轉入專業規定的筆試考核。根據申報人數、筆試成績以及第一學期修讀課程成績和平均學分績點等,綜合考慮申報學生所在院(系)和專業分布情況,制定并公布各專業綜合素質面試遴選標準,遴選進入面試的學生名單。
(四)綜合素質面試:各院(系)組織對進入各專業綜合素質面試的學生進行測評和考核,初步確定轉專業學生名單,報學校審核后公示。
第十二條通過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完成當學期在原專業所修讀課程的學習,若有課程考核成績不及格,或任何違紀、作弊等行為,取消轉專業資格。轉專業學生名單經審核報主管校長批準,按規定上報陜西省教育廳審批備案。
第十三條學生應按轉入專業標準繳納學費,并于第二學年開學初到轉入院(系)報到注冊,辦理學籍變動、住宿、選課等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視為自動放棄轉專業資格。學校實行轉專業試聽確認制度,學生在隨轉入專業學習后,可在第二學年第一學期前5周內申請轉回原專業。
第四章 課程補修和成績記載
第十四條轉入院(系)要對學生在原專業第一學年已修讀課程,按照課程內容和學時等相同或相近的原則進行審核認定,學生應及時補修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和學分。
(一)對于轉專業后不降級的學生,轉入院(系)要明確學生必須補修的課程和修讀時間。學生補修課程一般應隨轉入專業低一年級修讀和考核,轉入院(系)可根據校區變化、人數、課程內容等,安排相關教師適度輔導。
(二)對于轉專業后降級的學生,轉入院(系)要明確學生當學年課程修讀和學習計劃。學生應隨轉入專業班級修讀新開設的課程,若在原專業已修讀的課程與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不完全一致時,原則上應隨轉入專業年級重新修讀。
第十五條學生在原專業第一學年所修讀全部課程的成績和獲準學分,應如實記錄在學生成績總表中,在轉入專業所補修和修讀課程的成績和獲準學分,從學生成績總表第二學年位置開始記錄。
第十六條轉專業學生在原專業獲準的課程學分經轉入院(系)認定后,與在轉入專業取得的課程學分一起計算,作為學生畢業資格審核的依據,平均學分績點的計算原則上應以學生在校期間所修讀的全部課程成績和獲準學分為主要依據。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督查轉專業工作,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取消學生轉專業資格。
第十八條本細則由教務處負責解釋,未涉及方面參照國家等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九條本細則自2013級開始施行,原《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本科生校內跨院(系)轉專業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坐落于歷史文化名城西安,現有雁塔、草堂兩個校區和一個大學科技園區。雁塔校區南眺馳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北臨舉世聞名的明代古城墻;草堂校區坐落于高新區草寺東路;大學科技園位于西安高新技術東開發區幸福林帶南段,東依景色怡人的浐灞生態園;兩校區和科技園區總占地3700余畝。
學校辦學歷史悠久、底蘊深厚,最早可追溯到始建于1895年的天津北洋西學學堂,1956年全國高等院校院系調整時,由原東北工學院、西北工學院、青島工學院和蘇南工業?茖W校的土木、建筑、市政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積淀了我國近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環境類系(科),時名“西安建筑工程學院”,是新中國西北地區第一所本科學制的建筑類高等學府,我國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敝唬苯鸸I部直屬重點大學。1959年和1963年,學校先后易名為“西安冶金學院”“西安冶金建筑學院”;1994年3月8日,經原國家教委批準,更名為“西安建筑科技大學”。1998年,學校劃轉陜西省人民政府管理,F為“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項目”和“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實施院校、陜西省、教育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建高校。
經過并校60余年來的建設與發展,學校實力不斷增強,已經成為一所以土木建筑、環境市政、材料冶金及其相關學科為特色,以工程技術學科為主體,工、管、藝、理、文、法、哲、經、教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學校被國際建筑師協會(UIA)授予“建筑教育特別貢獻獎”,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就業先進工作單位”,學校黨委被授予“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學校是國務院首批獲準有權授予博士、碩士和學士學位的單位,學校擁有原國家重點學科3個(結構工程、環境工程、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入選陜西省第二輪國家“雙一流”培育高校,建筑學入選有望沖刺國家“雙一流”建設的學科。學,F有博士點10個,其中,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8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個,博士后流動站9個;碩士點44個,其中,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9個。博士點涉及工學、管理學2個學科門類,碩士點涉及工學、管理學、藝術學、理學、法學、哲學、文學、教育學、經濟學、交叉學科等10個學科門類,基本涵蓋學校所有本科專業。學校緊盯“雙一流”建設目標,不斷強化學科內涵建設,學科發展取得里程碑式的成績,建筑學、土木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等學科在全國第五輪學科評估中取得重要突破,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等4個學科取得預期成果,“建筑科技”學科鏈群優勢更加彰顯。工程學進入ESI排名全球前1.48‰,材料科學、環境與生態學、化學學科進入全球前1%。建筑與建造環境學科進入QS世界大學學科排名前200名。土木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能源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冶金工程等6個學科入選“軟科世界一流學科排名”榜單。
1、了解轉專業的限制與信息
各高校轉專業都有一定的條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轉入冷門專業相對容易,轉入一些比較熱門的院系對學生的成績要求很高,而且轉專業的名額也少。
同時,各高校對轉專業的名額都有規定。所以在轉專業之前一定要提前找專業老師進行詢問允許轉專業所具備的條件。因為不同的學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樣。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準備。
2、努力取得優異成績
成績在轉專業的條件當中是十分重要的,因為有些熱門專業對名額限制較高,每個專業的限制名額只有幾名。
在實際操作中,都是以成績的排列來決定誰能成功轉專業,所以在大學期間一定不能掛科,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優異的成績。
3、辦好申請程序
教務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受名額。在這之前,要根據學校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西安石油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30西安石油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19陜西科技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07西安財經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