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是從我們出生開始就需要做的事情,選擇一個好的大學很重要,選擇一個好的專業更加重要,因為這會影響自己一生的職業道路。如果進入大學之后,發現自己的專業并不適合自己,也不適合未來的發展,那么在大學里可以轉專業嗎?如何轉專業呢?轉專業申請條件有哪些?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下相關內容,一起去看看吧。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學生的個性、特長,進一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具有本校學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本科學生。
第二章 轉專業條件與程序
第三條 本校在籍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請校內轉專業,具體標準由擬轉入院(系)確定。
(一)學生對所轉專業有興趣和專長,思想品質優良,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二)學生患有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經校醫院檢查證明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擬轉入專業學習的;
(三)學生休學創業、退役、復學,因自身情況需要或專業設置調整,需要轉專業的;
(四)學生持有用人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委托定向培養函的;
(五)學生參加學校與國外高校簽訂的聯合培養項目的。
第四條 學校根據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和社會對人才需求的變化,需要適當調整專業的,在讀學生可以轉到其他相關專業就讀。
第五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專業:
(一)入學未滿一學年的;
(二)本科三年級及以上的;
(三)在校學習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四)在校學習期間已有一次轉專業或轉學記錄的;
(五)招生錄取時低批次錄取專業轉入高批次專業的;
(六)招生錄取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藝術類或體育類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
(七)應予以退學處理的;
(八)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六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程序:
(一)學生轉專業每學年集中辦理一次,申請時間一般在每學年第一學期第1周。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西安石油大學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并提供本人在校學習成績單。
(二)各院(系)根據學生所在專業畢業生就業情況和本院(系)師資、實驗條件等,考慮學生學習情況和有關轉專業條件,綜合考慮轉出或接收轉入學生人數。
(三)接收院(系)組織對申請轉入學生的考核工作?己丝刹扇」P試或面試等方式,著重考核學生轉入專業的基礎要求以及特長表現,考核合格者,由院(系)審批并報教務處備案。
(四)教務處匯總各院(系)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并進行資格審核,經教務處簽署意見后,報學校主管校長批準。
(五)獲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憑學校下發的《西安石油大學學籍變動通知單》到有關單位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章 轉學條件與程序
第七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本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低批次錄取學校轉入高批次學校或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招生時確定為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
(五)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的(含保送生、單獨考試招生等);
(六)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在同一城市的;
(七)跨學科門類轉學的;
(八)在校學習期間已有一次轉學記錄的;
(九)應予以退學處理的;
(十)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由學校出具相關證明,上報陜西省教育廳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第八條 學生申請轉學程序:
(一)學生轉學每學期集中辦理一次,申請時間一般在每學期第18周。
(二)學生申請轉入其他學校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申請表》,經院(系)和教務處審核、校內公示、主管校長批準,并征得轉入學校同意,報陜西省教育廳和擬轉入學校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備案。
(三)對于申請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經教務處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對符合本校培養要求且學校有教學能力的,經學校招生委員會或招生監督部門同意,院(系)和學校兩級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將轉入學生表決情況如實記入會議紀要,并在學校內部進行公示。
(四)學生本人填寫《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申請表》,經主管校長批準后,報陜西省教育廳和轉出學校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備案。
第四章 學籍管理
第九條 學生轉學后其學籍檔案由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轉給轉入學校。學生轉專業后其學籍檔案由轉入專業所屬院(系)管理,并按照轉入專業規定交納相關學習費用。
第十條 轉專業學生,其培養要求按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執行。對轉入前已修過且成績合格的同類課程(學時不小于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計劃學時),學生應到所在院(系)申請辦理免修手續,學校認定其所取得的學分。
第十一條 學生轉專業前所修的與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不一致的課程,可申請認定為通識教育選修課學分。
第十二條 學生所修課程(實踐環節)學分與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相差20學分(含20學分)以上的,實行留級學習。
第十三條 學生轉入新專業后應按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完成所規定的課程(含實踐環節),修滿規定的總學分方可畢業
學院(系) | 本科專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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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氣儲運工程 | |
海洋油氣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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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工程 | |
勘查技術與工程 | |
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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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化學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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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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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 | |
西安石油大學機械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機械電子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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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物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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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7-11 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