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試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全國高考統一招生工作。
第二條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324。
第五條學院地址:青島市黃島區錢塘江路369號,郵政編碼:266555。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高職(?疲、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青島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七條學院簡介: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是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國家優質?聘叩嚷殬I院校、高水平高職學校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教育部和山東省共建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高地重點建設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青島市品牌職業院校建設項目立項單位。榮獲山東省文明校園等榮譽稱號。學校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秉承“厚德樂學、修能致用”的校風和“樂學善思、知行合一”的學風,堅持“立足區域、輻射全國、面向世界”辦學定位,積極、主動站在服務國家戰略前沿,緊緊圍繞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精準發力。下設海爾學院(機電學院)、信息學院、生物與化工學院、旅游學院、商學院、教育學院、藝術學院等七個開展全日制學生人才培養的二級學院,現有教職工760余人,全日制高職在校生12000余人。學校實施“育訓結合、知行合一”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建有103個校內實訓基地,其中,國家級實訓基地13個。與海爾集團、海信集團、海灣集團、煙臺萬華、青啤公司、萬豪集團、明月海藻集團等200余家知名企業建立合作關系。注重對外合作與交流,在與國內同類高職院校開展密切交流的同時,不斷拓展國際化辦學渠道,先后與德國、新西蘭、荷蘭、美國、加拿大等31個國家和地區的101所院校(機構)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在黨委領導下,由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招生工作。
第九條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青島職業技術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忌暝V電話:13361295202。
第四章錄取
第十一條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各省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程序和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三條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采取遠程網上錄取方式,嚴格執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要求:外語語種不限。我院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十五條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文件規定。
第十七條錄取規則:
1.按照各省志愿設置規則和投檔比例接受投檔,首次志愿投檔錄取考生未完成計劃數時,接受征集志愿投檔。
2.山東、浙江兩省實行高考綜合改革,志愿填報模式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各專業進檔考生除非因體檢等不符合專業錄取要求的,均可錄取。
其它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志愿填報模式以“院校”為單位,各專業的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以專業計劃為基準,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調錄到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退檔。
3.各專業錄取若出現同分情況,則按考生高考成績位次擇優錄取。如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有其它錄取規則要求,我院按其要求執行。
4.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高考加(降)分投檔的政策和規定。
5.美術類專業僅限山東省考生報考,根據進檔考生專業志愿,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往低分擇優錄取。
6.音樂教育專業僅限山東省考生報考,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錄取時按考生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往低分擇優錄取。
7.山東省春季高考錄取依據進檔考生高考成績,按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及新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由省招生考試院招生信息網、學院招生咨詢網對外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條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發展改革委統一的標準。收費標準:
1.學費:
類 別 | 收費標準(元/生·年) |
文史類專業 | 4800 |
理工類專業 | 5000 |
藝術類專業 | 7000 |
服裝與服飾設計、健身指導與管理專業 | 5000 |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 12000 |
校企合作專業:影視多媒體技術、動漫制作技術 | 8800 |
校企合作專業:產品藝術設計、空中乘務 | 8000 |
校企合作專業:人工智能技術服務 | 10400 |
如學費標準調整,按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2.住宿費:根據學院公寓住宿條件不同,按 500、600、800、1000元/每生·年收取住宿費。
第二十一條退學學費規定: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 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學院建有完善的“獎、免、助、貸、補”資助體系,設立了0532-86105596資助服務熱線提供政策咨詢。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置“綠色通道”,積極幫助學生申請各級各類資助。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資助項目,建立了校內減免學費、勤工助學等資助渠道。為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提供有效支持。認真落實建檔立卡生源學生資助政策。在校內建立了“愛心超市”,努力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困難。
對通過統招錄取的退役軍人,執行國家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若有與招生省份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各省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青島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電話:0532-86105300、86105200,網址:www.qtc.edu.cn。
二級學院名稱 | 咨詢電話 |
海爾學院(機電學院) | 0532-86106036 |
信息學院(海信學院) | 0532-86105637 |
生物與化工學院(海灣學院) | 0532-86105587 |
旅游學院 | 0532-86105301 |
商學院 | 0532-86105279 |
教育學院 | 0532-86101323 |
藝術學院 | 0532-86105253 |
基礎教學部 | 0532-86105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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