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濱州學院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濱州學院普通本、?普猩ぷ。
第二條濱州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濱州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要
第四條學校全稱:濱州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0449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教育
第七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條頒發證書:學生思想政治合格,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和教學環節,至少獲得畢業要求的最低學分,所得學分結構符合要求,不違反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頒發教育部監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獲得畢業資格,并達到國家和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本科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九條學校地址:山東省濱州市黃河五路391號郵編:256603
第十條學校概況
濱州學院是一所省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孫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區、美麗富饒的黃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濱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鎮師范學校,1983年更名為濱州師范?茖W校,2004年經教育部批準改建為濱州學院。2012年順利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2017年成功獲批山東省碩士學位授予A類立項建設單位,2018年10月順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
學校校園占地面積1970畝,校舍建筑面積56.7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15.47億元。設有21個實驗教學中心,其中2個為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35億元,圖書館紙質圖書187萬冊,電子圖書124.63萬冊。設有19個二級學院,60個本科專業、29個專科專業,面向全國30個。ㄊ、自治區)招生,全日制本?圃谛I18297人。
圍繞辦好獨具特色的本科教育,學校借助全國第一所培養飛行員的地方本科高校的先發優勢,努力做大做強航空特色,航空學科專業規模日益擴大,開設飛行技術、民航機務工程、空管與簽派、機場運行與管理、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器制造工程、飛行器適航技術、航空物流工程、飛行器設計與工程、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工程、空中乘務等面向航空領域培養人才的專業(方向),辦學條件日趨完善,社會聲譽持續提高。擁有波音737-300飛機科研教學實訓平臺、飛行模擬實驗室、空中交通管理實驗室、CCAR147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中心等教學實驗實訓平臺38個,建有民航飛行人員執照考試點和CCAR66部民航維修人員執照考點;先后與山東航空公司等20家航空公司聯合培養航空專門人才,已向民航業輸送飛行員、機務維修、簽派、管制員、空中乘務等專門人才4000余人,400余名畢業生成長為機長。飛行學院教師團隊獲批山東省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學校航空特色受到了國家民航局的充分肯定、行業企業的一致認可,國家民航局原局長李家祥、楊元元,民航英雄楊利偉等領導多次到校檢查指導工作。學校航空特色已經成為全省高等教育的一張靚麗名片。
圍繞應用型人才培養,學校主動適應行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調整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形成了以工科為主,以航空為主要特色,理、工、文、教、經、管、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相互支撐的學科專業結構布局,著力打造與行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緊密融合的民用航空、化學化工、生態環境、機電、信息、土建、教師教育7大應用型專業群,飛行、化工、計算機、生物技術4個專業群獲批立項山東省高水平應用型專業群。在山東省率先實施二級學院理事會建設工程,成立學校理事會和14個二級學院理事會,二級學院辦學活力不斷釋放。深入推進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協同育人,校企合作單位達到300余家,合作專業達到19個,6個專業(方向)實現“訂單式”培養;獲批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2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2個二級學院被評為“山東省企校合作培養人才先進單位”。實施分類指導、因材施教,人才培養質量逐年提高。連續7年獲批“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單位,獲得立項423項,立項數量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近3年,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勵3130項。
學校堅持引育并舉,實施“三百工程”“1121人才工程”“黃河英才工程”“聚英計劃”,大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F有專任教師1080人,擁有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人、泰山學者青年專家1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人、山東省教學名師5人、山東省優秀教師5人、山東省教學團隊5個,“黃河英才”特聘教授4人,博士生、碩士生導師80人。聘請8名院士擔任學校名譽院長、顧問或客座教授,聘任兼職教授和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兼職教師157人。
學校重視科學研究,實施“一流學科建設計劃”“1355科技創新工程”,不斷強化優勢特色,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建有省部級重點學科7個、山東省黃河三角洲生態環境省部級重點實驗室1個、山東省航空信息技術研發基地等創新平臺26個。近年來,共承擔國家級課題67項,省部級課題496項;發表SCI、SSCI、EI收錄論文742篇,CSSCI期刊論文90篇;出版學術專著278部;授權專利912項;獲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56項!稙I州學院學報》被評為“全國地方高校名刊”,“孫子研究”欄目入選教育部“名欄建設工程”。學校是山東省教育廳批準的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與中國科學院、浙江大學、山東大學、南開大學等34家單位聯合培養研究生。
學校積極服務社會和行業,主動對接“一帶一路”“兩區兩圈”“民航強國”“富強濱州”等發展戰略,制定實施《服務黃河三角洲行動計劃》《服務航空業行動計劃》,編制《服務“富強濱州”十項重大行動計劃》,與山東社會科學院、濱州市政府、山東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科技大學、山東理工大學、青島科技大學、青島國際機場、濟南機場等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開展“博士企業行”活動,承擔服務項目400余項,開展合作研究400余項,轉移轉化科研成果30項。2012年被批準為山東省第二批省級教師教育基地,繼續教育(遠程教育)累計培養各類人才4萬余人。
學校堅持以人為本,依法治校,不斷加強黨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于綠色、文明、平安、和諧、美麗校園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先后獲得“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全國綠化模范單位”“全國高校學生公寓管理服務工作先進單位”“平安山東建設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平安校園”等40多項省級及以上榮譽稱號;《中國教育報》《中國經濟導報》《中國民航報》《中國航空報》《大眾日報》《高教領導參考》、光明網、大眾網等媒體多次對學校改革發展情況進行報道,學校影響力和美譽度進一步提升。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濱州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濱州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濱州學院普通本、?普猩娜粘9ぷ鳌W校不委托個人和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條濱州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與錄取
第十四條報考報名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五條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條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提檔比例:依據各。ㄖ陛犑、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的比例提檔。
第十八條文史和理工類錄取規則:
院校志愿: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后續志愿考生。
專業錄取原則: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投檔成績相同時,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優先錄取位次高者;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優先錄取位次高者;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結合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因素,擇優錄取。
山東、北京、天津、浙江、上海、海南等高考改革。ㄊ校┌凑障嚓P。ㄊ校╀浫嵤┓桨笀绦小
其他。ㄊ、自治區):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對每一院校志愿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并參考高考相關科目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檢情況,首先按第一專業志愿錄取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若無法滿足考生報考專業志愿,服從專業調劑者,參考文化總分、相關科目成績、體檢情況,將其調劑到相應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則作退檔處理。
空中乘務專業:通過我校組織的體檢、面試、背景調查,按投檔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高考文化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英語成績高者。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公費和委培師范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政策按照省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藝術類和體育專業
山東省藝術類
(一)聯考專業
音樂學(師范類):使用音樂類聯考(濟南大學平臺)專業成績,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舞蹈學(師范類):使用舞蹈類聯考(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平臺)專業成績,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舞蹈學(體育舞蹈、健美操):使用舞蹈類(體育舞蹈、健美操)聯考(山東體育學院平臺)專業成績,對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校考專業
舞蹈學(民族舞方向):獲得我校專業測試合格證,按投檔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桓呖嘉幕稒n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英語成績高者。
(三)美術類
使用山東省美術類統考成績。在投檔范圍內,按進檔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山東省體育專業
使用山東省體育統考成績。在投檔范圍內,按進檔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錄。痪C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錄取。
其他省份藝術類
使用(認可)相關省份相關專業(類)統考(聯考)成績,按投檔考生專業統考(聯考)(或綜合分)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按專業成績投檔者,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含加分)高者;按綜合分投檔者,綜合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第二十條飛行技術專業、定翼機駕駛技術、直升機駕駛技術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民航發【2009】84號)規定,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體檢、面試、背景調查,合格后方可報考。按照民航局規定,舞蹈學(民族舞)和空中乘務專業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體檢、面試、背景調查,合格后方可報考。
第二十一條英語、商務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對相關科目不作特殊要求。飛行技術、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方向)和交通運輸(空管與簽派方向)、交通運輸(機場運行與管理方向)、飛行器適航技術、飛行器動力工程、舞蹈學(民族舞)、定翼機駕駛技術、直升機駕駛技術、空中乘務專業入學后需學習英語語種。
第二十二條身體健康狀況:飛行技術、舞蹈學(民族舞)、定翼機駕駛技術、直升機駕駛技術和空中乘務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的民用航空行業標準《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鑒定規范》(MH/T 7013-2017)、《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CCAR—67FS)規則附件A《空勤人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合格證醫學標準》規定的相應醫學標準。報考交通運輸專業(空管與簽派方向)的考生應符合中國民航空管人員有關崗位身體標準要求:肝功正常,雙眼裸視力不低于4.6(E字表),無色盲色弱,無語言、發音或聽力障礙,無精神疾病病史等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局相關文件規定的有關崗位的身體標準;報考交通運輸專業(民航機務工程方向)、飛行器適航技術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色弱等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局相關文件規定的有關崗位身體標準條件。交通運輸專業(機場運行與管理方向)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局相關文件規定的有關崗位身體標準要求。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無殘疾,無重聽,無口吃,無色盲、色弱,矯正視力在5.0以上;男性身高在1.65 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 m以上。其它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三條男女生比例:飛行技術、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方向)、交通運輸(空管與簽派方向)、飛行器適航技術、定翼機駕駛技術、直升機駕駛技術專業只招收男生,其他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條我校執行各。ㄖ陛犑、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五章新生入學
第二十五條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試、核查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對新生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我校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調整專業政策:學生可在大學一年級第二學期根據自己的特長和學習興趣提出轉專業申請,學校根據上級政策及有關規定按照一定程序審批,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二十七條專升本政策: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章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八條收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的學費,執行《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山東藝術學院等12所高校學分制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8〕72號)批復的濱州學院學分制收費標準;其他費用按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完善校企合作辦學收費政策促進高等學校創新發展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799號)、《關于山東省高等教育收費改革試點的意見》(魯價費發[2013]93號)、《關于優化普通高校學費結構有關事宜的通知》(魯價費發[2013]136號)、《關于優化高校收費政策的通知》(魯價費發[2016]89號)、《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16]133號)、《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住宿費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804號)和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等相關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如學費標準調整,按省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退費:按《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的,按月計退專業注冊學費,按未修讀學分(由教務部門界定)計退學分學費。代收費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學年10個月計算。
第三十條學生資助政策
1.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及社會獎(助)學金等。
2.銀行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憑錄取通知書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3.勤工助學:我校為學生設立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
4.我校按照有關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學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綠色通道等多項資助措施。
第七章其它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對以濱州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聯系方式
地址:山東省濱州市黃河五路391號
郵編:256603
電話:0543-3190200,3190201,3190067,3190068
網址:https://www.bzu.edu.cn/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濱州學院負責解釋。
曲阜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51曲阜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09青島科技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0:0:30濟南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1 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