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六中全會會議主要內容和精神政治局召開會議,決定了一件大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10月份在京召開。主要議程是: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研究全面從嚴治黨重大問題,制定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
按照黨章規定,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其中,一中全會決定中央機構。二中全會討論國家機關領導人選。三中全會到六中全會就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討論。七中全會為下一屆黨代會的召開做準備。
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這是為
黨中央從黨的建設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依規治黨、保持和提升黨的先進性純潔性的重要舉措。十八大以來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所取得的成績是全世界有目共睹的,也極大地贏得了黨心民心,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上,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上都是值得大書特書的。在這樣的背景下,及時研究和出臺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及時修訂關于監督的黨內法規,這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總結黨內監督經驗、提高黨內監督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樹立黨內監督權威的重大制度成果,也必定會進一步鞏固和提升人民群眾對黨以嚴肅的黨內政治生活提高拒腐防變能力和執政能力的信心。
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新制定的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和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將成為加強黨自身建設的“扛鼎之作”,成為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正確履職、嚴肅認真開展黨內政治生活、切實擔負黨內監督義務和履行黨內監督權力的行為準則和科學規范。“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根據時代新特點和實踐新情況來應對管黨治黨中的新問題是我們黨的一貫傳統,近年來我們黨用制度管權管事的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如何用制度來應對新形勢下出現的黨內政治生活庸俗化、隨意化等傾向,是我們黨十分關注的問題。
制度建設要體現時代性。在十八屆六中全會即將討論的議題中,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黨內監督條例在我們黨的歷史上都曾有過規范性的文件,這些制度在一段時間對于團結黨、建設黨發揮過關鍵性的作用,但是隨著時代的變化,這些制度曾經的光芒都已“褪去”,我們需要根據時代發展,制定出適合黨的發展實際新制度。制度操作要體現公平性。在無論是黨內政治生活準則,還是黨內監督條例,都應在黨內一視同仁,不能設“特權”,開“后門”,在執行的過程中,黨內領導干部應自覺帶頭踐行,以此凸顯制度的公信力,從而激發行動力。制度內容指向要體現精準性。制度所規范的情形應該有具體指向,對現實問題的解決要有可操作性,對于不同的問題要盡可能的精準對接給出具體的可操作性的方案。比如在黨內監督條例中,對于不同的情形,要給出不同的處置方案,讓制度執行可操作、精準化2020年黨員兩學一做四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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