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基層黨建工作問題整改清單】
根據向市委述職基層黨建工作相關內容、國甫書記點評講話、市委調查核實組的反饋意見以及黨員群眾提問反映的情況,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部分鄉鎮對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重視不夠、措施不力,主要領導沒有掛點幫扶;部分軟弱渙散村沒有真正從班子和隊伍思想、作風、組織建設等方面找問題差距,整改轉化力度有待加強。
整改措施:1.每年結合分類定級,對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進行一次摸排,確定重點整頓對象;2.由鄉鎮黨委書記負責牽頭,派出工作組,嚴格落實整頓任務;3.對基礎條件較差的村,結合建設扶貧,采取縣鄉領導聯點、結對幫扶等方式進行整頓;4.對軟弱渙散村的整頓工作,實行臺帳式管理,并作為鄉鎮黨委書記述職黨建的重要內容;5.對問題突出的鄉鎮,由縣委書記、縣委副書記、組織部長約談鄉鎮黨委書記、專職副書記,并追究相應責任。
第一責任人:劉志良(縣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胡詩軍(縣委副書記)、賀慶玲(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23個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縣紀委、縣農辦、縣民政局、23個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6月完成整改,以后長期堅持
二、基層基礎設施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便民服務中心設施、功能不全,有的條件簡陋,職能交叉重復;少數村級便民服務站點形同虛設,作用發揮不明顯。
整改措施:1.全面推進鄉鎮“六小一中心”建設,共實施項目338個,其中便民服務中心1個、小套房334套、小食堂1個、小廁所1個、小運動場1個,20XX年全面完成小套房建設,縣財政安排鄉鎮機關“六小一中心”建設獎勵經費400萬元;2.投入20萬元新建成1個沅陵鎮城市社區便民服務大廳,出臺加強社區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3.重點抓好標準不高、功能不全的5個便民服務中心建設,進一步向鄉鎮簡政放權、強化便民服務;4.對于整改不力的鄉鎮黨委書記,追究相應責任。
第一責任人:劉志良(縣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胡詩軍(縣委副書記)、謝德明(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張振華(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賀慶玲(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23個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國土局、縣文廣新局、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底前
三、少數鄉鎮對發展黨員工作不重視,指導把關不嚴,沒有履行審批職責,個別村、社區存在違規發展黨員甚至造假現象。
整改措施:1.對各鄉鎮近3年發展黨員情況,開展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2.對鄉鎮專職副書記、組織委員(干事)、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重點就農村發展黨員工作進行一次全面培訓;3.嚴格標準,嚴格程序,重點從農村青壯年中發展黨員,優化黨員隊伍結構;4.嚴格審批,發展黨員報縣委組織部把關和備案;5.責成鄉鎮黨委書記約談相關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對問題嚴重的進行組織處理,對違規發展的黨員撤銷資格。
第一責任人:劉志良(縣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賀慶玲(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23個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長期堅持
四、鄉村兩級運轉經費缺口大,基層干部待遇偏低,不少邊遠鄉鎮經濟困難,保運轉有壓力,惠民生沒實力。
整改措施:1.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提高鄉村運轉保障水平,20XX年村均運轉經費增加至7萬元,沅陵鎮社區增加至16萬元,其他鄉鎮社區增加至8萬元;2.提高基層干部待遇,鄉鎮年人均辦公經費增加到1.5萬元以上,村主要干部年均誤工報酬增加至9600元左右,設立鄉鎮干部“安心基層獎”,從新增的鄉鎮干部辦公經費中每月按標準兌付到位。
第一責任人:劉志良(縣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謝德明(縣委常委、常委副縣長)、賀慶玲(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23個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
五、部分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硬件設施參差不齊,面積狹小,層次較低。
整改措施:結合建設扶貧和新農村建設,分3年時間,投入900萬元對132個掛靠在村小學、面積狹小、設施簡陋的村級組織活動場所進行改造升級。其中,每年縣財政安排專項經費300萬元,20XX年完成45所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提質改造任務。
第一責任人:劉志良(縣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謝德明(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張振華(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賀慶玲(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23個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住建局、各鄉鎮
時限要求:2017年底前
六、村級集體經濟收入薄弱,尚有265個村集體經濟為零,村級組織“造血”功能不足,無錢辦事,在群眾中威信不高。
整改措施:1.出臺《2013-20XX年沅陵縣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實施方案》,財政每年安排500萬元專項引導資金,3年累計投入1500元,用于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獎補;2.20XX年,通過整合項目資金、結對幫扶等方式,結合小城鎮開發、國土整治項目和建設扶貧工作,消滅集體經濟空白村100個。
第一責任人:劉志良(縣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謝德明(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李峰(縣委常委、副縣長)、賀慶玲(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23個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縣農辦、縣財政局、縣扶貧辦、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2017年
七、農村黨員隊伍特別是黨組織書記隊伍素質不高、文化偏低、年齡老化、能力較弱等問題比較突出;部分村(社區)處置不合格黨員力度不大。
整改措施:1.實施“領頭雁”工程,采取公推直選、兩推一選、組織委派、公開選拔等方式選優配強村級黨組織書記;2.大力實施“雙培雙帶”工程,拓寬選人視野,進一步優化結構、激發活力,全縣建立黨員創業示范基地50個;3.全縣每年對基層黨組織書記輪訓一遍,繼續抓好千名村干部大專學歷教育工程,提高基層黨員干部隊伍整體素質;4.積極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切實加強黨員隊伍管理。
第一責任人:劉志良(縣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賀慶玲(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23個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長期堅持
八、基層人才缺乏的問題突出,人才留不住、引不進,流失現象較嚴重。
整改措施:1.進一步貫徹落實人才“雙創”計劃,加大本土干部、鄉土人才的培養和開發力度;2.大力開展“千名村干部進高!、“萬名基層黨組織書記進黨校”,選派230名黨建工作指導員到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村(社區)加強指導,選聘一批大學生村官和選調生充實基層;3.定向從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中招錄鄉鎮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比例達到30%左右,建立健全關心關愛基層干部的激勵機制,樹立重視基層、崇尚實干的用人導向。
第一責任人:劉志良(縣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胡詩軍(縣委副書記)、賀慶玲(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23個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兩新”黨工委、縣編辦、沅陵職中、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長期堅持
九、部分基層黨組織黨內生活不正常,不按規定召開組織生活會。
整改措施:1.嚴格落實《沅陵縣進一步完善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的十條措施》和“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2.派出專門指導組加強對下一級黨組織生活會的指導,強化專項督促檢查。
第一責任人:劉志良(縣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熊智勇(縣委常委、紀委書記)、賀慶玲(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23個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縣紀委、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長期堅持
十、部分村(社區)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執行不夠規范,特別是對“四議兩公開”掌握不準、執行不力,沒有取得應有效果;部分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存在財務混亂、收支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措施:1.按要求建立村黨組織、村民會議、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四位一體”的村級治理體系,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制度,每半年開展一次專項督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2.嚴格執行“村財鄉代管”制度,明確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的第一責任;3.建立完善村(社區)財務公開、民主理財、財務預決算、財務報銷審批、票據管理、財務審計監督等制度;4.強化責任,嚴格督查,嚴肅查處村(社區)干部亂收亂支、虛報冒領套取資金、違規報銷賬目、貪污挪用等違法違紀行為;5.對問題突出的鄉鎮,責成鄉鎮黨委書記約談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免職處理,并嚴格追究相關責任。
第一責任人:劉志良(縣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胡詩軍(縣委副書記)、謝德明(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賀慶玲(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23個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縣紀委、縣農辦、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長期堅持
十一、部分村(社區)未完成村支“兩委”換屆選舉任務,“兩委”班子配備不齊。
整改措施:1.對當前的村支“兩委”班子進行一次全面摸底,掌握了解未完成換屆選舉任務的原因;2.針對搜集的實際情況,由相關鄉鎮主要領導親自掛帥,派駐專門工作組,進村(社區)進行集中整頓;3.嚴格按照相應程序,及時啟動相關工作,確保20XX年第一季度完成換屆選舉任務;4.對新任的村支“兩委”干部,在任職后的三個月內開展任前培訓,提高新任村支“兩委”干部的履職能力。
第一責任人:劉志良(縣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賀慶玲(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唐慧(縣政府副縣長(掛職))
直接責任人:23個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縣紀委、縣民政局、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3月底前
十二、部分鄉鎮聯系服務群眾工作不落實,“大學高考七到戶”、“四聯”為民工作法等流于形式,群眾評價不高。
整改措施:1.鞏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相關鄉鎮及時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對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進行一次“回頭看”,發現存在的差距;2.責成鄉鎮黨委書記牽頭,對照發現的差距,及時組織鄉鎮干部進村入戶、實地走訪,搜集民情民意;3.對照“大學高考七到戶”活動、“四聯”為民工作法相關要求,及時完善百姓檔案、民情臺賬等資料,召開民情碰頭會,暢通聯系服務群眾渠道,并形成常態機制,切實讓群眾滿意。
第一責任人:劉志良(縣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熊智勇(縣委常委、紀委書記)、賀慶玲(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23個鄉鎮黨委書記
牽頭單位:縣紀委、縣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各鄉鎮
時限要求:20XX年3月前完成整改,以后長期堅持
2020年黨員兩學一做四講四
時間:2023-09-17 02:0:39關于黨員個人四講四有對照
時間:2023-09-13 19:0:012020年兩學一做黨員個人自
時間:2023-09-21 21:0:482020年兩學一做專題教育民
時間:2023-09-18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