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對每個父母來說,孩子的教育問題,一定是他們最關心和擔憂的一點。很多在外地打工生活的家長想要自己的孩子就近上學,卻不知道有什么樣的條件和流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于外地戶口上學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家庭憑相關材料可到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屬海陵區施教區的,到海陵區教育局招生辦公點(設在泰州市海陵學校內)登記,由海陵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屬醫藥高新區(高港區)施教區的,到醫藥高新區(高港區)教育局招生辦公點(設在泰州市揚子江小學、泰州市揚子江初中、泰州市野徐小學內)登記(家長可選擇就近的報名點登記),由醫藥高新區(高港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屬市直施教區的,到市教育局招生辦公點(初中到泰州市鳳凰初中,小學到泰州實驗學校)登記,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
農民工子女就近入學政策具體如下:
1、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2、非本市戶籍隨遷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住、務工、戶籍、流出”等證明材料,按居住證所在區縣、開發區要求登記,由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入學。
就近入學需要的資料:適齡兒童和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適齡兒童和法定監護人的住(租)房證明;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工作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居住證明;(暫住地居委會證明;適齡兒童的預防接種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第四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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