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對每個父母來說,孩子的教育問題,一定是他們最關心和擔憂的一點。很多在外地打工生活的家長想要自己的孩子就近上學,卻不知道有什么樣的條件和流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于外地戶口上學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遷入落戶條件
凡來我市市區和旗縣建制鎮落戶的外來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可以在現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1、凡購買商品房、交易房等人員,已辦理房屋產權證或網簽合同以及簽訂購房協議(事實上已入住的)的。
2、租住房屋,并辦理居住證。
3、直系親屬投靠(指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落戶。
4、投資、興辦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人員落戶。
5、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含私營企業)、社會團體調入(考錄)或聘用的人員。
6、退出部隊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落戶。
7、農村牧區籍人員落戶。
8、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企業需要的技術工人等人員落戶。
9、中等學校(含技校)畢業生或獲得縣級以上榮譽證人員落戶。
● 辦理的材料和程序
凡符合以上落戶條件的人員,憑房屋產權證、產權證復印件(附繳稅票據等材料)、租住房屋合同書(附居住證)、結婚證、直系親屬落戶申請、工商營業執照(含個體工商營業執照)、調動(錄用)手續、聘用合同書、士官證、農村牧區戶口簿、畢業證、技術人員證、榮譽證等分類落戶條件的證明材料,落戶人員填寫《遷入人員落戶審批表》一式兩份,本著“誰審批,誰出具《準予遷入證明》”的原則,群眾到旗縣區市民大廳辦理遷入本旗縣區落戶,由旗縣區公安(分)局審核群眾到市公安局行政審批科(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辦理遷入我市落戶,由市公安局行政審批科審核,公安派出所憑《準遷證》等有關材料辦理落戶手續。
● 辦理的時限
凡市外人員遷入落戶,負責審核的旗縣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行政審批科,公安派出所落戶時,必須做到即來即辦,不準拖著不辦。
● 遷入人員落戶住址
本著“人戶一致”的原則,對遷入人員落戶應按固定住所落戶特別對租房落戶的人員,解除租房合同后,應將戶口遷入現住地,無法遷出的,公安派出所要將戶口遷入社區集體戶,嚴格控制一房多戶對遷入人員無法提供固定住所的,可以將戶口遷入單位集體戶或社區集體戶等。
農民工子女就近入學政策具體如下:
1、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2、非本市戶籍隨遷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住、務工、戶籍、流出”等證明材料,按居住證所在區縣、開發區要求登記,由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入學。
就近入學需要的資料:適齡兒童和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適齡兒童和法定監護人的住(租)房證明;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工作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居住證明;(暫住地居委會證明;適齡兒童的預防接種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第四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達州小升初擇校政策,可
時間:2023-11-25 01:0:50廣安小升初擇校政策,可
時間:2023-11-25 01:0:59宜賓小升初擇校政策,可
時間:2023-11-25 01:0:11南充小升初擇校政策,可
時間:2023-11-25 0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