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考最新改革政策方案
一、青海高考改革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踐行,適應經濟社會轉型發展需要,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培養各類人才、維護社會公平公正出發,按照國家總體要求,通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高效、靈活多樣的考試招生制度,為深入實施“三區”戰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撐。
二、青海高考改革基本原則
(一)堅持全面育人。著眼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樹立科學的人才觀,遵循教育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成才規律,通過優化考試招生制度功能,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二)注重系統綜合。正確處理教育綜合改革整體設計與考試招生改革重點突破的關系,分步實施,穩妥推進,統籌實施教學、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強化考試招生改革與人才培養的協同性,抓好各級各類教育改革的銜接配套工作。
(三)促進科學評價。遵循科學的人才選拔和培養規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維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增強學校與學生相互選擇的多樣性和匹配度,促進每個學生健康成長,促使一批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培養造就大批高素質人才。
(四)確保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完善規則制度,強化監督管理,實施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促進考試招生工作高效有序,確?荚囌猩鷻C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青海高考改革改革目標
按照國家和省政府的總體安排部署,有序、分步、穩妥推進改革工作:
2015年,推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等政策,重點加強與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和深化課程改革相配套的基礎條件和基本能力建設。
2016年?2017年,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就近入學政策,推行義務教育學區制管理和九年一貫對口升學制度。改革中考招生制度,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偨Y完善現行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辦法。
2018年,啟動全省高等學?荚囌猩C合改革,在當年新入學的普通高中高一新生中實行新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辦法。
2021年,整體實施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規律、順應時代要求、具有青海特點的考生招生制度。
四、青海高考改革主要改革內容和措施
(一)改革招生計劃分配方式。
1.完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辦法。落實義務教育以縣(區)為主的管理體制,合理布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調整優化辦學資源,促進均衡發展,努力破解擇校難題。逐步推行義務教育學區制管理改革,以學區為單位實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小學實行免試相對就近入學,學區內小學畢業生直升初中,入學后隨機編班。嚴禁將社會機構組織的等級考試和競賽成績作為入學與升學依據,同時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2.改進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方式。加強對高中階段教育招生統籌管理,落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優化高中階段教育結構,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改革現行中考招生制度,實行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同時將優質普通高中和示范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按不低于50%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并優化操作辦法。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同步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3.落實高校面向農牧區的招生計劃。認真組織實施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確保國家專項計劃招生落實到位。省屬高校繼續實施面向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和行業需求的專項招生計劃。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4.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將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考試科目覆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科,在學科教學結束時進行。完善現行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客觀、真實記錄學生成長。2016年啟動,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適時改革現行的初中畢業暨升學考試。
5.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學業水平考試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分考試和考查兩種形式,成績合格方可獲得畢業資格?荚嚳颇坑扇〗y一命題、制卷、組織考試、評卷和發布成績?疾榭颇堪凑杖〗y一標準和要求,由市(州)具體組織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分散在高中三年進行,為有需要的學生逐步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的機會。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開展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綜合素質評價,引導學生踐行,如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真實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
6.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高職院校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實施高職分類招生,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為主渠道。適度提高?聘叩嚷殬I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比例,本科高等院校招收職業院校畢業生的比例。
(三)實施高考綜合改革。
7.改革考試科目設置。考生總成績由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選考科目成績組成。其中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考生可選擇其中較高一次考試成績計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設合格性考試和選科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分為“合格”、“不合格”,選科考試成績以等第方式呈現?忌趨⒓雍细裥钥荚嚮A上,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學科中自主選擇3門科目參加選科考試,由等第成績轉換為相應分值后計入總成績。省外借讀學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在就讀省份參加,成績按規范程序予以認定,選科考試須參加我省考試。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在高一新生入學前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專業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的報考要求,確保學生及時確定選考科目。
8.改革高考招生錄取機制。實行基于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普通高中學校負責提供寫實性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綜合素質評價使用由相關高校負責。高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研究提出對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具體使用辦法,并提前向社會公布,確保綜合素質評價使用情況規范、有序和公開。
9.改進高考招生錄取方式。繼續推行高考成績公布后填報志愿方式,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檔方式,2015年開始在三本批次實行平行志愿,2018年全面實行平行志愿,增加高校和學生雙向選擇機會。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
10.規范高考加分政策。認真執行國家加分政策,嚴格控制和適當調整地方性考試加分項目。逐步完善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合理設置加分分值和適用范圍。提前公示取消和調整的加分項目或者分值,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強化監督管理。
11.做好高校自主招生工作。凡申請參加高校自主招生的學?7?生,都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的考核,考生所在學校必須提供真實可靠的學生推薦材料。從2015年起,高考成績公布后,縣級招考機構統一組織入選考生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前完成自主招生錄取工作。
12.完善省屬高校招生選拔機制。省屬高校要將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包括考試招生的標準、條件、程序和選考科目要求等內容,在招生章程中詳細闡明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等重大事項要由招生委員會決定。省屬高?缡≌猩媱澮_定合理的生源比例,確保本省生源在省屬高校招生中占有較大比例。高校應聘請社會監督員,對學校測試現場、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建立招生問責制,2015年起由高校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并對錄取結果負責。
13.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實行學生注冊入學,為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等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創造條件。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依據國家相關政策,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促進教育公平。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實現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的相互銜接,構建終身學習和人才成長的“立交橋”。
青海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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