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普通高考報名工作的通知
青招辦〔2015〕39號
各市(州)、縣(區、市)、青海油田招生辦公室,省屬各普通高校:
現將青海省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報名
時間:12月1日--10日。省外就讀高中應屆畢業生待放假后到戶口所在地招辦報名,但藝術類考生須按時報名。
省招辦在11月底前向考區招辦提供報名程序(高考報名程序、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庫核對程序)、報名用表格。
各考區招辦于2月29日上報考生數據。進入省級數據庫后,只接受更改,不接受補報。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符合省招委規定的在青高考報名錄取條件;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高中畢業(中專、職校、技校畢業生除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外,只能報考“對口高職”)。
(二)下列人員不準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中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高一、高二學生);
3.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弄虛作假報名并違規參加高考的應屆畢業生(的應屆畢業生在違規參加了高考);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计趦鹊膶W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未參加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全部科目的(在填報志愿時確認。以下簡稱高中學考)。
(三)報名辦法:
1.報名工作由考區招辦負責。戶口在就讀中學所在州(縣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報名初審,再由考區招辦復審;省內跨地區就讀高中畢業生回戶口所在州(縣市)招辦報名(西寧市四區內戶籍的應屆畢業生在就讀中學報名);往屆高中畢業生和省外就讀高中畢業生到戶口所在州、縣(區市)招辦報名。
省內應屆高中畢業生不準在非戶籍地報名;往屆高中畢業生不準在補習學;蛟厴I中學報名;省外就讀高中畢業生不準在省內中學報名。否則將取消考試或錄取資格。
同一考生在不同考區重復報名的,要取消考試資格。
報考“對口高職”的應屆中職畢業生在就讀學校統一報名,由學校負責資格初審,由學校所在轄區招辦復審并安排考場;往屆中職畢業生到戶口所在地招辦報名。
2.考生須提供的報名材料:戶口簿、身份證、就讀學校的證明(證明是否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學考所有科目是否考完、能否畢業)、家長單位證明(在青高考資格審查用)。往屆生還要提供補習學校的證明(在家復習的由家長單位出具)、往年在我省參加高考的檔案(含報名表、資格審查表、高中學考成績單、高中階段學籍檔案紙介質材料等)。
報名時現場采集考生電子照片(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證件照格式)。嚴禁翻拍照片、嚴禁粘貼家長提供的電子照片、嚴禁復制學考庫照片。因高校錄取時正值夏季,為展示形象,考生最好著單衣拍照,F場采集的電子照片要與高中學考庫、省外就讀高中登記表、戶籍庫的照片核對,不一致者按冒名(充)報考處理。在考試錄取中一旦出現冒名(充)者,由考區招辦負全責。
被高校錄取的新生用身份證號注冊,考生要準確填寫、細心校對,否則將會造成學歷認證信息不一致、不能正常畢業等諸多問題。
3.省、州、縣在省外集體辦高中班學生的報考資格,按照責任機制由辦班單位負全責,登記號已由省招辦統一編定后發至各考區招辦,考生從考區招辦查詢并填寫到《高考報名登記表》上。
省內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的《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戶口簿由所在中學收齊后交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集中審查蓋章;往屆高中畢業生、省內跨州(市、縣)就讀高中畢業生、省外就讀高中畢業生的《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表》、戶口簿由考區招辦收齊后到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審查蓋章。最后由考區招辦做出復查結論。
4.已報名高考生的基本信息要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為:姓名、畢業中學、加分投檔條件、限報類型、考生父母及單位。公示方式為:省招辦在《青海招考指導》、青海招考信息網上公示我省赴省外就讀高中應屆畢業生名單、享受加分投檔資格考生名單;報名點學校對初審合格名單公示;考區招辦對復審合格名單按報名點分開打印后公示。
要嚴格享受加分投檔條件考生的資格審核,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原則,落實加分投檔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省招辦、考區招辦及中學要詳實、準確、及時公示考生的加分投檔條件,包括:考生姓名、所在中學、加分投檔項目、相關佐證材料,以及審核單位、審核人員名單等。要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處理加分投檔資格造假事件,對相關人員實施責任追究。
(四)市、州招考辦對轄區考區招辦、中學的高考報名工作做好指導、督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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