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青海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要求,深入貫徹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進一步深化學分制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激發和調動學生學習主動性與積極性,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一、基本原則
1.轉專業以尊重學生志愿,發揮學生專長,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為原則。
2.學生入校取得正式學籍后方可申請轉專業,學生未取得學籍前不允許轉專業。轉專業由教務處集中受理,原則上第一學期末為集中受理期,受理期外不予受理(因材施教班除外),具體時間以教務處通知為準。學生在校期間只可提交一次轉專業申請。
3.轉專業工作必須在學校教學資源允許的情況下實施,實行雙向選擇,既要尊重學生專業志向,又要遵照學校教學安排和招生工作實際。
4.學校允許學生由高考熱門專業轉入招生相對困難專業;由錄取平均分數較高專業轉入錄取平均分數較低專業;由報考志愿率較高專業轉入調劑率較高專業;由醫學類、工學類、財經類專業轉入農學類、地質類等專業;在同院系專業大類內,允許高考錄取分數線高的專業轉入高考錄取分數線低的專業。
5.學校不允許招生相對困難專業轉入高考熱門專業;錄取平均分數較低專業轉入錄取平均分數較高專業;文科專業轉入理工類、醫學類專業;不允許跨學科門類轉專業。
二、申請條件
1.本規定所指學生是指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由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經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合格,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學籍的本科學生;
2.轉專業應當在同層次、同批次專業之間進行;
3.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轉專業:
(1)招生時已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2)招生時執行單獨招生計劃的,包括:定向、專升本、對等交換生等;
(3)休學、保留學籍期間的;
(4)應予退學的;
(5)在校期間,受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6)本科三年級(含)以上的學生;
(7)其它經學校審核認為不適合轉專業的。
三、基本流程
1.學籍注冊后由學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填寫《青海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審批表》,交所在院系審核通過。
2. 由高考熱門專業轉入招生相對困難專業的;由錄取平均分數較高專業轉入錄取平均分數較低專業的;由報考志愿率較高專業轉入調劑率較高專業的;由醫學類、工學類、財經類專業轉入農學類、地質類等專業的,經學生個人申請、轉入轉出院系同意、教務處審批后即可辦理相關手續。
3.學校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若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轉專業的,需學生本人申請,轉入轉出院系審核同意,教務處組織考核,經學校研究同意、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此種情況轉出學生人數比例不超過原班級總人數的5%,接收學生人數比例不得超過當年招生班級總人數的10%。
四、學籍管理
1.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必須參加原專業期末考試且所有考試課程均達到及格,否則已經取得的轉專業資格無效。
2.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必須按新專業的培養方案完成學業,畢業資格和學位授予資格均按轉入專業的要求審核,學費按照轉入專業標準收取,不滿半學年,以半學年計。
五、違規行為認定及處理
1.嚴格執行教育部36號令文件有關規定。凡違反36號令文件相關規定的行為,嚴格按36號令文件處理。
2.院系和學生個人在轉專業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院系和學生個人責任:
(1)學生個人在申請調整專業時,申報材料弄虛作假,一經發現退回原專業并給予記過處分。
(2)院系對學生調整專業申報材料疏于審查或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一經查實,對院系和具體責任人全校通報批評并調離工作崗位。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六、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序號 | 專業名稱 |
1 | 自動化 |
2 | 資源勘查工程 |
3 | 中醫學類 |
4 | 中藥學 |
5 | 植物生產類 |
6 | 預防醫學 |
7 | 應用化學 |
8 | 醫學檢驗技術 |
9 | 藥學 |
10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11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
12 | 土木工程 |
13 | 水利水電工程 |
14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15 | 生物技術 |
16 | 生物工程 |
17 | 麻醉學 |
18 | 旅游管理 |
19 | 臨床醫學 |
20 | 林學類 |
21 | 經濟學 |
22 | 金融學 |
23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4 | 機械類 |
25 | 環境生態工程 |
26 | 環境科學 |
27 | 環境工程 |
28 | 化工與制藥類 |
29 | 護理學 |
30 | 行政管理 |
31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32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33 | 工商管理類 |
34 | 工程管理 |
35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36 | 動物醫學(卓越獸醫師) |
37 | 動物醫學 |
38 | 動物科學 |
39 | 電子商務 |
40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41 | 地質工程 |
42 | 城鄉規劃 |
43 | 測繪工程 |
44 | 草業科學(卓越草業師) |
45 | 草業科學 |
46 | 藏醫學 |
47 | 材料類 |
度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動物醫學、藏醫學
度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經濟學、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資源勘查工程、草業科學、臨床醫學、中醫學、會計學
國家特色專業:預防醫學、資源勘查工程、草業科學、經濟學、化學工程與工藝、藏醫學
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專業:水利水電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冶金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
雙一流學科建設名單:生態學(自定)
國家重點學科(含培育):內科學(高原醫學)、作物遺傳育種
省級重點學科:農學、動物醫學、動物科學、草業科學、水利水電工程、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化學工程與工藝、基礎醫學、預防醫學、藏醫藏藥、工商管理、土木工程、園藝、區域經濟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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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7-10 10:0:00青海高考往年征集志愿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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