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專項整治方案(六)嚴格督查“不向未成人售酒”的制度落實情況。全面檢查酒類經營企業,特別是餐飲、酒吧、娛樂場所是否全面落實不向未成人銷售酒類商品的規定,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對違反規定的酒類經營企業,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查處,以保護未成人的身心健康。
(七)加大市場檢查力度,從源頭杜絕假酒入市。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對重點市場、城鄉結合部的監管工作要責任落實到人,不留死角。各縣區要結合各自轄區的實際,組織開展徹底清查工作,嚴厲打擊和取締非法加工、制造假冒偽劣酒類商品窩點,從源頭凈化酒類市場環境。
(八)構建酒類商品質量安全體系和長效管理機制。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加大投入力度,進一步建全酒類商品追溯體系,建設檢化驗中心,完善監測手段,加快長效管理機制建設。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從XX月中旬開始,到XX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XX月日—月日)。各縣區要廣泛進行宣傳動員,并對執法人員進行培訓,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二)集中整治階段(XX月日—XX月日)。各縣區按照專項整治方案要求,做好本轄區內酒類市場的清查、整治工作,全面規范和糾正酒類企業經營行為,重點查處、曝光一批違法經營企業和個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并于XX月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專項整治組報送工作總結。
(三)測評驗收階段(XX月日—月日)。在自評自查的基礎上,配合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通過問卷調查、專項測評、隨機抽查等形式,對整治活動成效進行測評,同時對專項整治活動進行檢查驗收。
(四)鞏固建制階段(XX月日—月日)。在測評驗收的基礎上,認真組織力量開展回頭看活動,鞏固整治成果,并進一步研究制定強化管理的對應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了確保酒類商品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成立蘭州市酒類商品專項整治工作組,由市商務局局長司德成任組長,市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公安局、食藥監局分管負責人、各縣區政府分管負責人、市酒管局局長任副組長,市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公安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和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市酒管局副局長為成員。整治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酒類商品管理局,市酒類商品管理局局長王祖國兼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區政府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明確目標和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加強長效機制建設。
酒類商品專項整治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工作機制。市商務局全面負責整治工作,市工商局負責依法查處酒類商品流通中無食品流通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經營、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工作,市質監局負責對酒類生產、加工環節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市公安局負責對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和協調事件發生地治安維護和交通疏導等工作,市酒管局負責督促檢查以及綜合協調工作、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建立酒類商品安全追溯體系、建立檢化驗中心,酒類同業協會負責對“放心酒示范店”的評定審核及檢查相關工作,各縣區政府及商務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的專項整治牽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