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會機關機構改革方案(五)民主管理部負責組織指導職工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民主選舉企業行政領導工作;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和工資協商及廠務公開、民主評干工作;研究和指導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公司,建立職工董事、監事制度;定期進行民主管理動向分析和理論研究,定期組織職工代表培訓;指導縣(市)區工會與同級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六)經濟工作部負責全市工會群眾生產、勞動保護、職工技術協作等群眾性經濟技術活動和經濟技術創新工作;參與全市經濟建設、經濟改革和勞動保護的有關政策、法規的制定,并監督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指導、協調群眾生產和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組織實施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工程;承擔全國、省、市勞動模范和全中“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和管理等具體工作;參加重點建設項目的勞動保護設施的審查驗收工作;參加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調查處理;負責全市工會職工技協、工會企事業的審批、指導、管理、協調服務工作;監督基層職工技協、工會企事業對有關政策和財務制度正確貫徹執行,督促按時上繳團體會費;負責市職工消費合作社的日常工作;承擔市職工技術協會的日常工作。
(七)法律保障部負責工會的法律宣傳、法律報務、法律援助工作,負責工會勞動保險和執法監督工作;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制定;努力推進建立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參與制定有關職工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及物價、住房等方面的政策、法規;調查了解困難企業職工情況,組織實施“送溫暖”工程;負責職工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工會普法宣傳,為基層工會提供法律政策服務,為困難職工提供法律援助;承擔湘潭市職工困難互助會資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財務部負責全市工會經費的收繳;研究制定工會及有關勞福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和規章制度;審批市總工會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預、決算。管理市總工會本級留成工會經費;負責對各級工會組織及有關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政策性指導和監督;負責對市總工會機關行政經費的審核、監督、管理、編制預決算。
(九)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宣傳貫徹國家和工會的財經方針、政策;審查監督同級工會組織各項經費的收支和財產管理情況;審查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營管理情況;檢查、指導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工作,抓好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制度建設和業務建設;督促檢查同級工會財務收支、預算、決算的調整與執行情況,承擔內部財務審計工作,按期向市工會代表大會、市部工會委員會、市部工會常委會報告經費審查情況;承擔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政工科負責市總工會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任免和管理、職稱評聘、工資管理、職工獎懲和統計、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一)市工會勞動法律督察委員會辦公室參加重大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處和仲裁工作,對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縣(市)區部工會和基層工會協調企業勞動關系和開展勞動法律監督工作,承擔市工會勞動法律督察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紀檢組、機關黨委(監察室)按章程設置,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領導市總工會機關工會、青團、關心下一代協會等工作;負責市總工會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抓好本系統的廉政、勤政建設及違紀案件的查處。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市總工會機關行政編制為名。其中主席名,副主席名,紀檢組長名,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名;正副部長(主任)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事業編制名,屬于行政性質,管理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后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名。,